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懷舊照片徵件


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懷舊照片徵件簡章

1. 目  的:為辦理及充實本縣「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之主題內容,本展館將徵選農村懷舊養豬照片,為早期台灣養豬農業生活作系列介紹,並藉由照片徵選方式,為台灣養豬歷史留下經典印象之美。

2.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3. 主辦單位:宜蘭縣蘭陽基金會

4. 承辦單位:唐杰廣告企業有限公司

5. 徵件對象:凡愛好攝影及關懷農村經典特色風貌之人士

6. 作品主題:以懷舊養豬文化為範圍,並就各農村養豬地區之生產、生活、生態三個面向,如農村畜舍生態、簽豬哥文化等為主題,以展現農村地區養豬文化之魅力特色與風貌。

 

7. 作品規格:

  (1一般照片規格(彩色、黑白及尺寸大小不限)。

  (2數位輸出照片成5*7大小。

8. 徵件規則:

 (1養豬農村地區為範圍,不得表框、加色、格放、電腦合成、拷貝、翻拍、連作不收。

 (2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其獎金繳回,獎項不遞補。

 (3作品之背面應貼妥參選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表一,可依原格式自行影印);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4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原始檔案,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5入選作品繳交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6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承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7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8入選者若未繳交原始檔案視同放棄入選。

 (9得獎作品之原稿需交主辦單位審核後頒獎,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附件二)。

9.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62 15 ()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10. 收件地點:

  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寶路60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收

 (1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照片徵選】;每張作品均須於照片背面貼上參選報名表。

 (2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11. 作品評選:評選日期另訂(預計2月底)。

12. 獎  勵:預計入選作品共30幅,入選作品給付酬金每幅新台幣3,000元整及本屆綠色博覽會門票2張(成人票)。

13. 揭曉日期: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通知得獎人。

14. 退  件:參選作品凡經得獎確定如需退回者,請於報名表中加註。

15. 活動洽詢: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03-9602350分機206

 

 

  附表一

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懷舊照片徵選報名表

作品名稱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拍攝照片地區

 

作者姓名

 

性別

   

作品說明

50字內)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E-mail

 

照片年代

 

照片寄還

   □請將照片寄還      □照片不需寄還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選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宜蘭縣蘭陽基金會」,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           

 

 

 

 

 

 

 

 

 

 

 

 

◎請詳填報名表、沿線剪下貼於參選照片背面 (一張報名表限用一張相片)

◎聯絡電話、地址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得獎通知作業進行;本參加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文字方塊: 附件二

 

 

附表二

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  照片徵選 

得獎作品著作權讓渡同意書

 

著作權讓渡同意書

本人參加『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  照片徵選』,茲保證本人投稿之得獎作品(以下簡稱該作品)係為本人之創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事宜,若有版權之爭議,本人願負相關法律之責任。

 

本人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條件讓渡予2007綠色博覽會-寶貝豬館相關活動使用,宜蘭縣政府得行使一切重製及2007綠色博覽會相關活動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計酬,且不對宜蘭縣政府行使著作人格權,綜上特立此同意書為憑。

 

此致

宜蘭縣政府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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