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祈福文化季攝影比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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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祈福文化季攝影比賽活動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透過攝影鏡頭展現本市各觀光景點及烘爐地登山步道櫻花之美,以推廣本市觀光發展,促進地方文化藝術交流。

二、主辦單位:中和市公所

三、協辦單位:台北縣攝影學會

四、攝影主題:以拍攝中和市各文化景點、寺廟古蹟、登山步道及中和祈福文化季各項活動為主。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六、作品規格:正片、負片或六百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並以沖印5×7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經過表框、加色、格放、彩繪、疊片、翻拍或電腦合成處理,不限張數(連作不收),違者全數作品均不列入評審。

七、收件日期:96年3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參賽照片限於96年2月1日起至96年3月20日拍攝之作品)。

八、收件地點:中和市公所計畫室收(235中和市景平路634之2號TEL:22482688)。

九、評審日期:96年3月27日於中和市公所簡報室公開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5-7人組成甄選委員評選

十、得獎公布:評審後專函通知得獎人,並於96年4月3日中和市公所網站(http://www.junghe.tpc.gov.tw/)公佈得獎名單。

十一、頒獎日期:96年5月1日上午10時於中和市公所中庭舉行。

十二、得獎作品展出:

(一) 中庭:96年5月1日-5月6日。

(二) 中和市立圖書館:96年5月8日-5月13日。

十三、獎勵辦法:

第一名:一 名,新台幣貳萬元,精美獎牌乙座。

第二名:二 名,新台幣壹萬元,精美獎牌乙座。

第三名:五 名,新台幣伍千元,精美獎牌乙座。

佳 作:十 名,新台幣貳千元,獎狀乙紙。

入選獎:四十名,新台幣伍佰元,獎狀乙紙。

十四、附則:

(一)參賽作品務必於反面貼粘報名表,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二)入選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宣傳、展覽、專輯、印製權,不另給酬;如無法繳交原作品底片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三)參賽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令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及協辦單位無關

(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限一人一獎不得重複,入選獎不受此限。

(五)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相關之規定。

(七)獎金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4元以上,須預繳15%之稅金,應於領獎同時預繳稅金,並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

十五、洽詢電話:(02)22482688 中和市公所計畫室。

十六、實施辦法、報名表請至中和市公所服務台索取,或上網下載,網址(http://www.junghe.tpc.gov.tw/)。

十七、中和祈福文化季活動日程表(詳細活動內容請至中和市公所網站查詢)

(一)年貨大街96年2月3日至2月18日(廟子尾鶴齡交誼中心前廣場中和市廟美街3號)

(二)元宵燈會96年3月4日福和宮前廣場(中和市廣福路112號)

(三)中和1日遊96年3月4日13:00-13:30樂天宮登山步道口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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