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2006年「會員影展」攝影比賽 |
2006年「會員影展」攝影比賽簡章 宗 旨:本會為倡導影藝交流,提昇視覺素養,推展攝影風氣,特辦會員影展。 影展地點:桃園縣文化局中壢藝術館二館(中壢市中美路16號)。 影展日期:96年 1 月10日至1 月28日。 參展資格:限本會會員(以繳清95年度會費為準,博學會士以上另設邀展作品)。 攝影題材:不拘(以不違背優良風俗為原則)。 規 格:一律繳交11x14吋相片,黑白及彩色混合評選。 數 量:每人限 10 張以內。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5年12月20日止。 收件地點:陳榮譽理事長永鑑處(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號)或高常務理事源彬處 (中壢市中和路237號,德安醫事檢驗所) 評審日期:民國95年12月23日(星期六)晚上7點30分於會務中心評選。 頒獎日期:96年3月18日會員大會時頒獎。 獎勵辦法:金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杯乙座,80GB相片讀卡儲存機。 銀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杯乙座,防潮箱一台。 銅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杯乙座,攝影背包一個。 優選獎10名:各得精美獎杯乙座,1GB隨身碟壹個。 入選若干名:各得精美獎狀乙紙,紀念品一個。(數量於評審前宣佈) 獲選最多獎:獨得精美獎杯乙座,2GB隨身碟壹個及防潮箱壹個(張數相同,以獎位高者得之)。 附 則:1.銅牌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2.參展作品需寫明,會員影展、姓名、題名,否則不予評審。 3.80GB相片讀卡儲存機壹台由理事長提供。 4.2GB隨身碟壹個由影展主席提供。 5.獎杯、獎杯、紀念品由學會提供防潮箱由陳榮譽理事長永鑑及副理事長各提供一台,攝影背包由總幹事提供一個。 敬邀各位會員準備影展作品共襄盛舉 理事長:金 露 影展主席:邱瑞宏
註:簡章公佈後,已有多位本會前輩及幹部主動表示要加碼致贈比賽優勝會員各項實用贈品如SD卡、CF卡…等,請會員們及早準備,踴躍投件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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