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神『』少女」南區大專院校聯合人像攝影比賽

宗  旨:為提昇台灣南部各大學師生以及鄰近社區居民的藝術涵養、增加人文氣息、提升社會風氣、倡導人文環境之耕耘,並增進各校間的交流,提升攝影技術。特舉辦此跨校聯合攝影比賽,希望藉此機會,達到與各校攝影愛好者互相討論與研究。
主辦單位:義守大學攝影社 / 高雄市攝影學會
合辦單位:中山大學攝影社 /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攝影社 / 高雄師範大學攝影社 / 屏東教育大學攝影社 / 高雄大學攝影社
作品主題:以「活動當日model」為限。
比賽種類:分為數位組與傳統組,分開收件並分別評審與頒獎。

參加對象:全國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
活動時間:民國95年 11月 26日(日) 10:00~18:00
活動地點:中山大學校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5年 11月 14 日止 (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
壹、請直接將報名表送交主辦各校攝影社
貳、或請以掛號方式寄至: 高雄縣內門鄉大學路200號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攝影社 收】
叁、線上報名請洽:第四屆神影少女官方網站 http://segirl.twbbs.org
報名費用:每人150元整,跨組參賽每人200元整。活動當日報到時繳交,未繳交比賽費用取消參賽資格。

報到時間:民國95年 11月 26日 9:00開始報到。
報到地點:中山大學[逸仙館與體育館中間]
繳件時間:比賽結束後至民國95年 12月 5 日止。

繳件方式:
壹、交由主辦各校攝影社代收
貳、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國立中山大學攝影社 (郵戳為憑)
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聯絡方式:鄭義則0936402155

作品規定:
壹、 限活動當天拍攝之作品參賽。
貳、 分為傳統底片、數位影像兩組,參賽作品均以相片參賽。
參、 作品規格為5*7吋,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軟片及相片不限廠牌。
肆、 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格放、裝裱、拷貝、劃線、留邊及人工加色、電腦合成、彩繪。
傳統底片規格可正片或負片,數位作品請隨件附上檔案相片光碟一份。
伍、 參賽作品每人限5件,【參賽作品】每張作品背面中央區域浮貼主辦單位所製的『作品參賽表』,表格可重複影印使用,各欄應詳細填寫,否則不予評審。若未符合上述規定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評審:由主、承辦單位選出知名攝影專人擔任評審委員評選
頒獎地點:國立中山大學 學生活動中心 多用途大廳。

得獎名額及獎項:
數位與傳統組分取:
金牌一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廠商贊助附加獎);
銀牌兩位,獎金新台幣500元,獎狀乙張 (廠商贊助附加獎);
銅牌三位,獎金新台幣300元,獎狀乙張 (廠商贊助附加獎);
佳作各3名,獎狀乙張 (廠商贊助附加獎);
入選各5名,獎狀乙張 (廠商贊助附加獎)。
並在活動結束後收集得獎作品於各校巡迴展出。

附則:
壹、繳件時需將作品放置於中型信封內,並於信封註明「第四屆神"影"少女南區大專院校聯合攝影比賽」。
貳、若因郵寄過程中之疏失,而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毀,主辦單位不予負責。
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狀。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肆、作品若需退件,請於公佈得獎日起一個月內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附回郵五十元及中型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伍、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原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通知作者及致酬。
陸、傳統組得獎者得獎後需繳交原稿底片,主辦單位重製後歸還,請參賽者妥善管理參賽底片。
柒、所有獎項,每人限得一項獎項,取最高獎項為主。
扒、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各種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玖、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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