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金門縣金城鎮高粱文化節之「高粱金像獎」攝影比賽 |
2006金門縣金城鎮高粱文化節之「高粱金像獎」攝影比賽簡章 一、 主旨:為鼓勵民眾認識高粱農業、產業文化之美,期望大家透過鏡頭來書寫金門高粱的風情,捕捉高粱田野的美麗景致,高粱文化的真情故事,記錄浯島的大地豐富之美。 二、 主辦單位:金城鎮公所 三、 協辦單位:金門縣攝影協會 四、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十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五、 攝影主題:限以金門的高粱農、產業為攝影主題,詮釋高粱種植、生長過程、收成紀錄,產業文化等相關題材。 六、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5年11月6日下午5時30分止。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七、 作品規格:沖放6x8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如附),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八、 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6x8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 金城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25057,信封請註明「高粱金像獎攝影比賽」字樣。 九、 評審及公佈:預定於95年11月8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95年11月11日假高粱文化節活動現場頒獎。 十、 獎勵: 第一名1名,獎金伍仟元。 第二名1名,獎金參仟元。 第三名1名,獎金貳仟元。 佳作獎若干名,各得獎金壹仟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十一、 參賽規範: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十四、 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十五、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六、 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七、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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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表及同意書請自行加印或至金門縣金城鎮公所網站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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