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光二村創作進駐行動實驗


一、主旨

在台灣,眷村聚落的保留,正遭受著多方面執行的困境。因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相關法規的執行,新國宅的興建經費,必須來自老眷村聚落拆除的土地標售。這個事實,也帶來了眷村聚落形式難以完整保留的衝擊。從台北市四四南村經歷了長期的聚落抗戰,最後也僅留下了一排屋舍來看,聚落完整保留的意義在台灣推動的過程中,尚未獲得普遍性的理解。我們不禁要問:如何才能在完整保存與再現的過程之中,找出平衡與開發新的可能性。

經過多方的交涉爭取,2006年桃園縣政府同意指定憲光二村為「歷史建築」,桃園縣桃籽園文化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本於對眷村長期的關注,嘗試將眷村文化的議題延伸至對都市紋理架構下空間形式的開發,經由對眷村空間機能的想像,試圖使眷村文化及空間議題的探討與行動能蔓延至此空間以外之對象。透過創作進駐行動,創作者與既存環境脈絡的特質理解及互動,彼此將相互影響、調整而形成一種並存的新狀態。它是與周遭環境對話下產生的新的地方感,更可能是某種新的生命體的發生。

目前憲光二村正處於執行原住戶移居作業與環境修繕規劃的前置階段,創作者可體察眷村的變遷與居民的心理感受,並於尊重原有歷史社會脈絡的前提下,進行諸如國族、認同、遷徙、空間形式、聚落、記憶等等題材的開發;並以行為、紀錄、影像、音樂、文學、創意設計、生態、地景構築等等創作手法思考發展進駐計畫的內容,實驗各類創作與社區併置的新模式。對於眷村的原住戶,我們也希望能經由本計劃引發他們對過去聚落再現及空間未來轉變的認同,以實際行動支持眷村空間的保留,一同討論並執行其在都市發展中可以重新被定位的空間角色,並期待藉由這個行動能提示出一種眷村文化空間的新契機。

本次創作進駐行動實驗計劃,將納入2006年桃園縣眷村文化節系列活動,由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指導辦理,創作者之甄選及進駐規範,依本要點實施。未來將配合憲光二村空間相關之法令規範,評估財務能力研擬後續計畫逐步推動後續進駐計劃。

二、申請資格

不限國籍,年滿二十歲以上並具有合法居留權,從事藝術創作、文化工作、創意設計工作之團體或個人皆可申請,團體請以三人以上(包含三人)為組成單位。

三、進駐時期及地點

  1. 進駐時期:自95年10月10日起至96年1月10日止(共3個月),或可依個案另行申請短期進駐。

  2. 進駐地點:桃園縣龜山鄉大同村明德路憲光二村。

    四、進駐類別及名額

以「戶」為申請單位,甄選文化藝術類名額4名,創意設計類名額4名,另備取若干名。

1. 文化藝術類
a. 文學:詩、散文、小說/非小說、戲劇、文史紀錄報導等創作者。
b. 視覺藝術:視覺、電影、紀錄片、攝影、錄像、視覺藝術類評論、行政等創作者。
c. 表演藝術:舞蹈、音樂、聲響、戲曲、實驗劇場、行為、表演藝術類評論、技術、行政等創作者。
d. 傳統藝術:中西方繪畫、工藝、雕塑、版畫、書法篆刻等創作者。
e. 當代藝術:地景藝術、科技藝術、數位藝術、貧窮藝術、新媒體藝術、裝置藝術、觀念藝術、複合媒材藝術等創作者。

2. 創意設計類
a. 視覺設計:圖像、視覺設計、插畫、塗鴉、故事書等創意工作者。
b. 商品設計:創意品牌、手創商品、生活雜貨等創意工作者。
c. 服飾設計:服裝、飾品、配件、包包等創意工作者。
d. 織物設計:手作娃娃、拼布等創意工作者。
e. 複合設計:特殊創意、複合創意表現等創意工作者。

五、申請方式及資料

  1. 受理時間:民國95年9月5日至民國95年10月2日止

  2. 受理方式:資料請準備1式5份以便審查作業,親送及郵寄均可,郵寄請以掛號郵件寄送,郵戳為憑。

  3. 受理單位地址:『桃園縣桃籽園文化協會』桃園縣龜山鄉明成街20巷10號

  4. 聯絡方式:電話03-3595696 傳真:03-3507249 E-Mail: jump.cut@msa.hinet.net

  5. 報名表格:請至協會親取或至網站下載報名資料 http://blog.yam.com/mphonor/

  6. 申請資料:包括個人(團體)簡歷、進駐計畫、歷年作品、工作坊使用計畫、回饋計畫等。

六、甄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五位專家學者、藝術家及創意工作者,擔任評選委員處理甄選事宜,進行資格審查與正式評審二階段的遴選工作。評分項目如下:

1. 藝術/創意潛力及預期成就:25%
2. 創作內容及在地關懷:50%
3. 執行能力及創作熱忱:25%

七、甄選結果

1. 公告日期:95年10月5日(預計)。名單將公佈於網站並與獲選創作者個別聯絡。
2. 獲選之個人或團體應於接獲通知5日內至桃籽園文化協會簽署進駐合約,以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逾期或未到者視同棄權,其資格由其它備取個人或團體遞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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