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 台中市的一天攝影比賽 |
(一)攝影題材:藉由畫面展現出台中市市民在台中這塊土地上辛苦耕耘、活力充沛、希望無限的畫面。以台中市各行各業、各階層的人、事、物、環境、建設…等的不同面貌為題材。
(二)主辦單位:
(三)承辦單位: (四)協辦單位:法雅客 (五)參賽資格:全省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六)作品規格: 一般傳統相機及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以彩色135或120之底片拍攝、數位相機建議以4百萬畫素以上,檔案大小以2048X1536dpi以上規格之JPG檔(因得獎後作品將會放大10X12吋照片展覽,以免影響作品品質) (七)作品組別: 1.原味台中組: 作品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使用任何影像處理。每張作品須有完整的文字說明,使人看了會引發起想來台中遊玩的念頭。繳交作品請以6X8吋之相紙輸出,報名表及說明文稿需張貼於作品背面。 2.廣告行銷組: 將符合活動主題之攝影作品運用Photoshop、illustrator…等影像軟體創作一幅台中市觀光廣告。每張作品搭配廣告文案,以能表現台中觀光特色為原則,使人看了會引發起想來台中遊玩的念頭。繳交作品請以A4尺寸之相紙輸出,報名表及說明文稿需張貼於作品背面。 3.台中故事組: (1)以相機拍下畫面,並用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呈現出現台中市活力、創意、親切等等的面貌。 (2)每組作品以4張為限,每張相片皆以5x7寸之相紙輸出,依序貼至A3黑色卡紙錶板上,且為作品加上文字敘述發展成短篇小品動人或趣味故事,故事字數以50-300字為限。 (八)交件規格: 1.原味台中組 2.廣告行銷組 3.故事連作組
A3黑色卡紙錶板
(九)收件日期:即日起至0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請參賽者送件繳交作品時請自行保護照片,照片運送過程受損一律不予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台中的一天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 收件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大墩五街346號 利洛企劃收 洽詢電話:(04)2471-6800 賴小姐 (十一)獎勵辦法:三組各設 金牌獎一名,獨得3萬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銀牌獎一名,獨得2萬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銅牌獎一名,獨得1萬2千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優選獎三名,各得6千元獎金及獎牌ㄧ座。 佳作獎五名,各得4千元獎金獎牌ㄧ座。 (十二)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預計於95年9月初,舉行公開評審。 (十三)得獎公佈: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或電話通知得獎人,並於市政府網站及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十四)頒獎活動:預計於9月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五)注意事項: 1.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2.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4.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得獎作品原稿底片之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如: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攝影專輯…等之權利,不另給酬。 6.須為近兩年內之作品,所參賽之作品則一律不退件。 7.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及願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 9.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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