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 台中市的一天攝影比賽


()攝影題材:藉由畫面展現出台中市市民在台中這塊土地上辛苦耕耘、活力充沛、希望無限的畫面。以台中市各行各業、各階層的人、事、物、環境、建設…等的不同面貌為題材。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

()承辦單位:

()協辦單位:法雅客

()參賽資格:全省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作品規格:

一般傳統相機及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以彩色135120之底片拍攝、數位相機建議以4百萬畫素以上,檔案大小以2048X1536dpi以上規格之JPG(因得獎後作品將會放大10X12吋照片展覽,以免影響作品品質)

()作品組別:

1.原味台中組:

作品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使用任何影像處理。每張作品須有完整的文字說明,使人看了會引發起想來台中遊玩的念頭。繳交作品請以6X8吋之相紙輸出,報名表及說明文稿需張貼於作品背面。

2.廣告行銷組:

將符合活動主題之攝影作品運用Photoshopillustrator等影像軟體作一幅台中市觀光廣告。每張作品搭配廣告文案,以能表現台中觀光特色為原則,使人看了會引發起想來台中遊玩的念頭。繳交作品請以A4尺寸之相紙輸出,報名表及說明文稿需張貼於作品背面。

3.台中故事組:

(1)以相機拍下畫面,並用文字寫下照片中的主題故事,呈現出現台中市活力、創意、親切等等的面貌。

(2)每組作品以4張為限,每張相片皆以5x7寸之相紙輸出,依序貼至A3黑色卡紙錶板上,且為作品加上文字敘述發展成短篇小品動人或趣味故事,故事字數以50-300字為限。

()交件規格:

1.原味台中組             2.廣告行銷組          3.故事連作組

文字方塊:  
6x8吋
文字方塊: 5x7吋
文字方塊: 5x7吋
文字方塊: 5x7吋
文字方塊: 5x7吋
文字方塊:  
 
A4

 

 

 

 

A3黑色卡紙錶板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0831日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請參賽者送件繳交作品時請自行保護照片,照片運送過程受損一律不予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台中的一天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

收件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大墩五街346  利洛企劃收

洽詢電話:(04)2471-6800   賴小姐

(十一)獎勵辦法:三組各設

金牌獎一名,獨得3萬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銀牌獎一名,獨得2萬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銅牌獎一名,獨得12千元之獎金及獎盃ㄧ座。

優選獎三名,各得6千元獎金及獎牌ㄧ座。

佳作獎五名,各得4千元獎金獎牌ㄧ座。

(十二)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預計於959月初,舉行公開評審。

(十三)得獎公佈: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或電話通知得獎人,並於市政府網站及活動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十四)頒獎活動:預計於9月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五)注意事項:

1.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2.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3.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違者經發覺或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4.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5.得獎作品原稿底片之著作權為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如: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網頁、編印攝影專輯…等之權利,不另給酬。

6.須為近兩年內之作品,所參賽之作品則一律不退件。

7.凡參賽者,即視同同意及願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8.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

9.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006台中市的一天比賽報名表

2006台中市的一天比賽報名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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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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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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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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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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