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第一屆大電視盃歡樂生活短片大賽(大台中區) |
一、參賽資格 ──────────────────────────────────────• 設籍於台中、苗栗、彰化、南投、雲林等地區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二、比賽辦法 ──────────────────────────────────────• 1. 作品主題不限,題材以日常生活紀實為宜,著重溫馨、趣味性,內容必須正面,不得有違反公序良俗、善良風氣、法律或涉及色情暴力等情事。 2.作品時間限定為5分鐘內之短片,可視需要,加工配上中文字幕或特效處理 3. 參賽作品以每人乙件為限,請附10字內片名(作品名稱)及20個字內作品說明。 4. 參賽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存成avi檔,燒錄為資料 DVD﹝+─R皆可﹞,必須可供電腦資料讀取,簡述如下:
(1)影片製作格式要求: (2)作品請以DVD﹝+─R皆可﹞光碟方式繳交,請以光碟殼保護。燒錄時需採data檔方式,將作品AVI檔直接燒入即可(附檔名為*.avi)。為避免光碟內容於主辦單位處理時發生無法讀取之情況,建議於燒錄光碟時採低倍速率燒錄﹝建議1或2倍燒錄﹞,確保光碟資料之可讀取性。 5.所有參賽作品限定不得為曾公開發表或一稿多投、及參加相同類型比賽獲獎之作品,若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6.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不得抄襲、改編或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如盜用影片、未授權音樂等情事);如有違法情事,其法律責任屬參賽人負責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項,並由參賽人負擔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及賠償。 7. 參加作品收件後概不退還,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得於比賽期間及日後行使著作權法上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規定之行為。 8. 參賽作品將於中華電信大電視節目中播放,作為觀眾及專業評審評選之用。 9. 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及智慧財產聲明書,以正楷或打字填妥、黏貼身分證影本並親自簽名或蓋章,漏缺恕不接受參賽。 10. 請將上述文件連同作品檔案光碟、作品說明,一併於收件截止日95年6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參賽,逾期恕不受理。郵寄地址:台中市三民路1段161號,「第一屆大電視盃歡樂生活短片大賽收件組」收。 11. 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留檔備存。 12. 稿件寄出前請檢查光碟,若因燒錄不當導致無法讀取,或播放不順暢影響評審成績,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3.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本比賽辦法,相關詳情均以大電視官方網站公布為主,恕不另行通知。 活動網址: http://mod.cht.com.tw
三、評審方式 ──────────────────────────────────────•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辦理初審,評選出入圍作品後(參賽作品300件以內取15%,500件以內取10%,超過500件以上一律取7%),再由大電視觀眾針對入圍作品進行票選,計、評分方式如下: 專家學者評分*50%+觀眾票選得分數*50%= 總得分
四、獎勵辦法 ──────────────────────────────────────• (一)獲得前三名與佳作作品,均可獲頒獎座一式、獎金一份,獎項及名額如下: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牌一面。 2.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牌一面。 3.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0元整、獎牌一面。 4.佳作獎:5名,每名各得新台幣6,000元整、獎狀一紙。 其餘入圍作品均為入選獎,每名各得新台幣1,500元整、獎狀一紙。
(二)參與票選之觀眾,於比賽結束後,另以公開抽獎方式,抽出: 1. 頭獎:1名,贈送42吋電漿電視乙台。 2. 二獎:1名,贈送37吋液晶電視乙台。 3. 三獎:1名,贈送32吋液晶電視乙台。 4. 四獎:40名,贈送價值2000元之鍋寶系列產品。 5. 五獎:130名,贈送大電視儲值卡(200元)乙張或等值公話卡。
註:1.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依法需代扣15%稅款。 洽詢電話:04-23442211 ~3,23442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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