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金門縣金城鎮「留念金城」及「四月十二迎城隍」攝影活動比賽


攝影活動比賽簡章

一、 主旨:誠摯邀請愛好攝影的朋友,透過鏡頭來捕捉金城鎮的風土民情、山光水色及農曆四月十二迎城隍宗教活動的善良風俗、文化傳承,借由攝影家的意境、呈現金城鎮優質的、文化的精華。

二、 主辦單位:金城鎮公所

三、 協辦單位:金門縣攝影協會

四、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 參賽組別:

1、  留念金城組:金城鎮範圍內,建築、景觀、人文活動或與旅遊、生態、遊憩、風土人情等相關之題材。

2、  迎城隍活動組:農曆四月十二迎城隍系列宗教活動相關之題材。

六、 收件時間:

(一) 留念金城組:即日起至95526日下午530分止。

(二) 迎城隍活動組:自9358日至526日下午530止。

以收件時間為準,參賽者請自行衡量郵寄時間及路程。

七、 作品規格:沖放6x8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如附),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連作不收。

八、 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6x8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2號 金城鎮公所觀光課”電話:082-325057,信封請註明「金城鎮攝影比賽(○○○○○組)」字樣。

九、 評審:預定於9561日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分別就留念金城組與迎城隍活動組二組分開評選。

十、 得獎公佈:民國9566日公佈於金城鎮公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十一、    各組獎勵:第一名1名,獎金伍仟元。第二名1名,獎金參仟元。第三名1名,獎金貳仟元。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佳作獎若干名,各得獎金伍佰元。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十二、    參賽規範: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原作底片(稿)。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三、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四、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

十五、    第三名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約定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牌或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十六、    領取獎金達肆仟元以上者,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七、    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十八、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2006金城鎮「留念金城」及「四月十二迎城隍」攝影比賽報名表

 

 

 

 

身分證字號

 

攝影時間

 

攝影地點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組別

1、留念金城組    2、迎城隍活動組

²    作品涵意:(請用3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作品之內容、象徵意義等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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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張報名表限一件作品使用,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主辦單位比賽簡章的各項規定。

²    為便於收件確認,聯絡方式請詳實填寫資料。(表格不足可自行影印

 

2006金城鎮「留念金城」及「四月十二迎城隍」攝影比賽報名表

 

 

 

 

身分證字號

 

攝影時間

 

攝影地點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組別

1、留念金城組    2、迎城隍活動組

²    作品涵意:(請用3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作品之內容、象徵意義等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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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張報名表限一件作品使用,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主辦單位比賽簡章的各項規定。

²    為便於收件確認,聯絡方式請詳實填寫資料。(表格不足可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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