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反賄選宣導攝影比賽


   旨: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第 1 8 屆村里長暨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

               為讓本宣導植入基層,讓社會大眾了解政府反賄選的決心,並宣導民眾不要因小失

               大,要共同來打倒台灣買票賄選不良風氣,為自己後代積下福德,並用聲音吶喊,

               向賄選說不,共創和協健康繁榮新桃園。

主辦單位: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社團法人 桃園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縣愛心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活動時間1/95年4月30日14:00~16:00 千人反賄鐵馬向前行,活動地點:新屋鄉綠色隧道.福興宮

活動時間2/95年5月27日08:00~11:30 反賄選淨灘大會師,活動地點:大園鄉竹圍漁港.

題  材/將以上兩天反賄選宣導活動內容之題材為主題。

規  格/限5  × 7  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不得裝裱加色,連作不收。

收件截止/9 5  年 6  月 4 日截止( 以相片到達為準)

收件地點/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桃園市正光接8  5  號)  曹先生收 或 親自送達.

評  審/9 5 年6 月5  日(星期一)下午兩時,假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報室公開評審。

頒  獎/時間、地點另訂。個別通知得獎人。

獎  勵/金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銀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銅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

          佳作  30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五百元整.

附   則/◎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 作品背面請貼填寫姓名、題名、住址、電話、信封外並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 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接到通知後須於時間內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

◎ 得獎作品財產著作權歸屬於本會,本會有印製宣傳及展覽等權利,不另給酬。

數位影像不可以加以改色及數位合成。(數位相片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凡參賽者均應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反賄選宣導攝影比賽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反賄選宣導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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