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反賄選宣導攝影比賽 |
宗 旨: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第 1 8 屆村里長暨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反賄選宣導活動, 為讓本宣導植入基層,讓社會大眾了解政府反賄選的決心,並宣導民眾不要因小失 大,要共同來打倒台灣買票賄選不良風氣,為自己後代積下福德,並用聲音吶喊, 向賄選說不,共創和協健康繁榮新桃園。 主辦單位: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社團法人 桃園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 桃園縣愛心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活動時間1/95年4月30日14:00~16:00 千人反賄鐵馬向前行,活動地點:新屋鄉綠色隧道.福興宮 活動時間2/95年5月27日08:00~11:30 反賄選淨灘大會師,活動地點:大園鄉竹圍漁港. 題 材/將以上兩天反賄選宣導活動內容之題材為主題。 規 格/限5 × 7 吋彩色相片,張數不限,不得裝裱加色,連作不收。 收件截止/9 5 年 6 月 4 日截止( 以相片到達為準) 收件地點/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桃園市正光接8 5 號) 曹先生收 或 親自送達. 評 審/9 5 年6 月5 日(星期一)下午兩時,假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報室公開評審。 頒 獎/時間、地點另訂。個別通知得獎人。 獎 勵/金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銀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銅牌 壹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 佳作 30名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頒發獎狀1紙 獨得 獎金新台幣五百元整. 附 則/◎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 作品背面請貼填寫姓名、題名、住址、電話、信封外並註明參加攝影比賽。 ◎ 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接到通知後須於時間內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 ◎ 得獎作品財產著作權歸屬於本會,本會有印製宣傳及展覽等權利,不另給酬。 ◎ 數位影像不可以加以改色及數位合成。(數位相片畫質需六百萬畫素以上) ◎凡參賽者均應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