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2006跨年晚會活動攝影作品 比賽


徵選臺北市2006跨年晚會活動攝影作品  比賽簡章


一、 宗旨:
跨年晚會及倒數計時活動為臺北市年度的盛會,今年市府希望藉由攝影比賽的舉辦推廣城市美學,透過鏡頭的詮釋,為跨越2006年的臺北新魅力留下最真實的紀錄。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新聞處
執行單位:清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台北市北門相機商圈發展協會


三、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者(傳統、數位相機不限)


四、 作品題材
20051231日至200611日臺北市政府廣場舉辦之「2006跨年晚會活動」或「信義商圈周邊城開不夜活動」之各種風情樣貌為徵選攝影作品之題材。


五、 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尺寸一律採5x7吋彩色或黑白照片,每人限參賽五張以內,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不得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連作不收。


六、 獎勵辦法
金牌一名:37吋液晶電視機乙台 (市價約50,000)、獎狀乙面
銀牌二名:高級數位相機乙台 (市價約12,000)、獎狀乙面
銅牌三名:高級可錄式DVD (市價約4,000)、獎狀乙面
優選十名:高級MP3乙台 (市價約1,000)、獎狀乙面
佳作廿名:4*6照片免費沖洗券100 (市值300)、獎狀乙面


七、 收件方式
收件時間:2006320日起至420日止【以作品寄()達日為準】
收件地點:於信封上註明「2006臺北市跨年活動攝影比賽」字樣,以掛號寄或專人送至:106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04 (清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7115177*28
繳交文件:1. 5x7吋彩色或黑白照片。
                    2.
請詳實填寫題名、拍攝地點\參賽者姓名\地址\連絡電話等資料,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如                          附件二報名表格式)

八、 簡章索取
請至各主協辦單位、捷運站及臺北市博愛路及漢口街攝影器材店家索取,或上網至活動專站(http://www.doi.tcg.gov.tw/)下載。


九、 評審方式
徵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各攝影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於95426日於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辦理作品評審。


十、 得獎公佈
95年4月27日前於臺北市政府網站、臺北市政府新聞處及活動專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頒獎日期:詳活動專站公告。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若需取回作品請於95510日前親至徵件地點索取)
(二)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拷貝、易偽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  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三) 金、銀、銅牌獎每人不得重複得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四) 獲獎作品應於收到專函通知十日內,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審核(圖檔尺寸一律以JPG格式),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凡已繳交原稿底片之得獎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要求放棄得獎資格。
(五) 得獎者需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
(六)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八) 須詳填報名表,送件視同參賽。
(九)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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