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龜山鄉公所
承辦單位:長庚技術學院 長庚大學 國立體育學院
協辦單位:桃園縣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活動時間:95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
集合地點:志清湖前
集合時間:上午08:30
活動地點:林口體育學院志清湖畔週邊
題 材:當天提供活動之少女人像模特兒為主題。
規 格:限5×7吋,張數不限。
收件截止:95年 4 月
26 日截止(以評審前作品到達為主)。
收件地點:會館/中壢市自忠二街224號。
評 審:95年4月27日(星期四)晚上七時三十分,假會館舉行。
頒 獎:95年4月27日(星期四)晚上九時三十分,假會館舉行。
獎 勵:
金牌 壹名 獎狀1紙 獨得5×7吋彩色沖印券200張
銀牌 壹名 獎狀1紙 獨得5×7吋彩色沖印券150張
銅牌 壹名 獎狀1紙 獨得5×7吋彩色沖印券
100張
優選 3名 獎狀1紙 獨得5×7吋彩色沖印券
50張
入選 15名 獎狀1紙 獨得5×7吋彩色沖印券
10張
附 則: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作品背面請寫姓名、題名、住址、電話、並註明參加人比花嬌攝影比賽。
◎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入選以上作品,協辦單位得在月刊及網路發表,不另給酬。
◎數位影像不可以加以改色及數位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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