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瀾環保情-環保攝影徵件


洄瀾環保情-環保攝影徵件活動簡章

1、目  的:為因應 謝縣長的洄瀾夢土施政理念,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項環保政策宣導,以環保議題辦理本項比賽,並藉由影像徵件活動的方式,喚起民眾對花蓮地區環境的關懷及認識,推展環保智能,提昇環保行動力,以維護花蓮之環境品質。

2、主辦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3、徵件對象:凡愛好攝影及關懷環境品質之人士。

4、作品主題:以本縣 「環境綠美化」、「環境髒亂點」等二項拍攝主題。

5、作品規格:

1)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5x7吋或依底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2)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畫數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5×7吋彩色照片參選。

6、徵件規則:

1)每人限投件5張,連作作品不收(可含不同主題之四季景觀作品)。

2)參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其獎金繳回,獎項不遞補。

3)作品之背面應貼妥參選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表,可依原格式自行影印)。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4)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檔案(以光碟片燒錄),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所有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稿件均不予退還。

        (5)入選作品繳交之數位影像檔案(以光碟燒錄)、原稿底片,其著作使用權歸屬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所有。

6)得獎作品公開發表、播送、展示、重新編輯或出版,參賽之作品,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7)參賽者作品若不符合參賽主題,主辦單位有權不將作品列入評選。

       (8)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承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9)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10)拍攝作品請敍明拍攝相關地理位置。

7、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5年 3月16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8、收件地點:

1)970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2)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環保攝影徵選】;每張作品均須於5×7照片背面貼上參選報名表。

3)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9、作品評選:

           (1)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於95年3月底前辦理評選。

           (2)「環境綠美化」入選名單除書面通知並公佈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網站網址 

                 (http://www.hlepb.gov.tw)。

           (3)「環境髒亂點」入選名單將以書面通知,不公佈作者基本資料,其作品僅

                 作為環境改善參考。

10、獎  勵:1.預計擇優錄取入選作品30-50幅,入選作品幅數依評審委員實際評審核定,入選作品給付每幅新台幣貳仟元等值禮券及獎狀乙幀。

         2.領獎時間另行通知。

11、退  件:參選作品凡經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未入選作品請於95年4月10日前親自至本局領取或附回郵領回。

12、活動洽詢電話: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課  聯絡人:洪秋琪

    Tel:洽詢電話:(03)823-7575分機212       Fax:(03)822-4320

    電子郵件E-mail:2005@hlepb.gov.tw

                            

 附表

  

洄瀾環保情一環保攝影徵件報名表

作品名稱

 

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別

 環境綠美化           環境髒亂點  

拍攝地點

 

日期

 

作者姓名

 

性別

   

作品說明

(約50字)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E-mail

 

底片規格

正片    負片    數位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選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謹此聲明。

著作權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未填寫者不予評選)

簽署日期: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請詳填報名表、沿線剪下貼於參選照片背面 (一張報名表限用一張相片)。

◎聯絡電話、地址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得獎通知作業進行;本參加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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