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景觀風貌』攝影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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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景觀風貌」攝影徵件簡章 1、目 的: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農村景觀影像圖集與空間美學教育訓練」系列課程,為台灣農村之景觀文化特色留下紀錄,並藉由影像徵件活動的方式,帶動居民對於農村景觀的重視及生活美學的培育,以提升農村景觀品質。 2、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3、承辦單位: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4、徵件對象:凡愛好攝影及關懷農村景觀品質之人士。 5、作品主題:以「優美景觀工程」、「人文地景」、「環境地景」、「產業地景」等四項拍攝主題。 6、作品規格: (1)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5x7吋或依底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2)數位作品請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5×7吋彩色照片參選。 7、徵件規則: (1)每人限投件20張,不得裱框、加色、格放、電腦合成、拷貝、翻拍、連作不收(可含不同主題之四季景觀作品)。 (2)參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其獎金繳回,獎項不遞補。 (3)作品之背面應貼妥參選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表,可依原格式自行影印)。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4)入選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檔案(以光碟片燒錄),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 (5)入選作品繳交之數位影像檔案(以光碟燒錄)、原稿底片,其著作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6)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承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7)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8)入選者若未繳交光碟、底片者視同放棄入選。 8、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5年3月20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9、收件地點: (1)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號9樓之2 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收。 (2)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照片徵選】;每張作品均須於5×7照片背面貼上參選報名表。 (3)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10、作品評選: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於95年3月31日辦理評選。 11、獎 勵:預計入選作品共150幅(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每個項目入選品之幅數),入選作品給付酬金每幅新台幣貳仟元整。 12、領獎注意事項:領取之獎金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三條第七項:【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但政府舉辦之獎卷中獎獎金,其每聯獎額不超過新台幣二千元者得免予扣繳】辦理。惟總獎金一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元以上者(入選7幅以上者)需代扣繳獎金百分之十五之稅額,以下者免予扣繳﹔獎金親領者或需匯款者均以簽收領據後領取,以辦理年度扣繳憑單使用。 13、揭曉日期: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通知得獎人,評選後3日公佈於水土保持局網站(http://www.swcb.gov.tw)、農村風情網(http://rural.swcb.gov.tw)與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cud.com.tw)。 14、退 件:參選作品凡經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並不予退件;參選作品一律不退回。 15、活動洽詢電話:珍宇設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人:謝昆霖先生 Tel:(02)2739-3063; Fax:(02)2739-3081 E-mail:cud-center@umail.hinet.net
附表
◎請詳填報名表、沿線剪下貼於參選照片背面 (一張報名表限用一張相片)。 ◎聯絡電話、地址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務必填寫清楚、以利得獎通知作業進行;本參加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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