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部落美學創作競賽活動 |
部落美學創作競賽活動簡章 n 活動名稱:數位部落美學創作競賽---音樂、攝影、繪畫、網頁、遊戲 n 活動網址:http://www.iNaruwan.com.tw/contest n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執行單位:備事得行銷(股)公司 n 參賽資格:凡對本競賽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n 報名日期:94年12月16日(五)起至95年01月16日(一)止 名單公布:95年02月09日(四) n 獎品與獎項(五組各選出) 金獎乙名獎金兩萬元與獎牌乙面、優選3名精美獎品與獎牌乙面、入選10名、作20名獎狀乙張 n 創作競賽主題:以原住民族十二族其中任一族的部落特色、慶典活動、生活環境、神話故事等為主要創作素材。(部份競賽有指定素材,詳見作品規格說明) n 競賽項目:音樂、攝影、繪畫、網頁、遊戲 n 作品規格:【攝影創作組】 1. 本類作品以未經電腦合成或影像處理的相機拍攝照片為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正負片或數位格式不拘;以“單幅”作品參賽。 2. 作品規格:數位相機請使用300萬畫素以上相機,尺寸為1024*768像素之JPG格式(1MB以內為限);非電子檔者請以5x7吋之彩色像紙沖洗。 3. 未來應用:將運用於【原住民電子商務網站圖騰桌布下載平台】之桌布設計、即時通訊表情符號、網站單元取材元素。 n 交件方式: 1. 網路上傳:先至活動官方網站(http://www.inaruwan.com.tw/contest)下載報名表(含著作權讓渡書)寄至service@inaruwan.com.tw,待收到回函可上傳作品後,再將作品電子檔上傳至規定的網址。(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晚間23:30前(以系統時間為憑)) 2. 電子郵件:寄至:service@inaruwan.com.tw,附報名表(含著作權讓渡書)及作品檔案。 3. 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30巷101弄12號1樓 部落美學創作競賽活動小組 收」,來函請附報名表(含著作權讓渡書)及作品檔案光碟或原稿。 n 附注事項: 1. 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2. 參賽作品一律需保留原稿及原始檔。 3. 參賽者不限投稿次數及競賽項目,唯乙份報名表僅供乙份作品報名使用。 4. 參賽作品需為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之創作作品,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參賽者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且追回獎項。參賽者需保留程式碼或原始檔,供評審備查。 5. 參賽作品若與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6.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7. 所有得獎作品原稿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需簽署該作品著作財產權讓渡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並可將該權利授予第三方。未得獎者須簽署作品永久無償供主辦單位公務使用之同意書,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8. 金獎 (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超過13,333元者,得獎人需負擔15%稅款 。 9.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10. 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1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於本網站補充解釋。 部落美學創作競賽 報名表(乙份報名表供乙份作品使用)
|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