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攝影主題:
A組:日月潭周邊(含水里、車埕、魚池等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範圍內,景觀、人
文活動,或與旅遊、生態、景觀、遊
憩、風土人情等關之題材。
B組:九族文化村內拍攝與櫻花祭系列活動
相關之題材。
二、參賽資格:
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三、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作品一律放
大為長邊10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
片,不得裝裱、裁切及格放,張數不
限、連作四張以內。
◎電腦合成者請勿投稿。
◎每張作品背面需浮貼作品表
作品表下載
四、參賽照片收件地址﹕
作品一律郵寄555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
金天巷45號 九族文化村企劃部攝影小
組收,請註明『攝影比賽』。
洽詢電話:049-2895361轉213企劃部
五、收件日期﹕
95年3月13日前〈郵戳為憑〉。
六、評審﹕
95年3月18日於九族文化村公開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
會評選之,分別就日月潭風情與九族風
情二組分開評選,作品未達水準者,獎
項得以從缺。
七、獎勵:
日月潭風情與九族風情二組,各選出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
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10張。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
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6張。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
獎狀一張、九族文化村門票4張。
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
獎狀一張、富士軟片6捲、九族文化
村門票2張。
佳作獎五十名﹕各得獎狀一張、富士
軟片10捲、九族文化村門票2張。
八、得獎公佈:
3月23日公佈予
九族文化村網站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網站
台灣省旅遊攝影學會網站
並具函通知領獎。
九、附則:
1.請勿一稿多投,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一律
不退件,所有參賽作品需未曾公開發表並
未參加其它攝影比賽之作品,凡參加此活
動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2.本次入圍得獎作品及著作權歸屬主承辦單
位所有,主承辦單位有權重製、發表、媒
體廣告、雜誌報導、發表於各種平面或電
子媒體的權利,不另給酬。
3.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獎,且將得獎
作品之原稿底片或高階電子檔(350dpi以
上)交主辦單位。審核後頒獎,底片使用
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
著作權讓渡書。
4.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違者若原作者提
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
繳獎金及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
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若違反本規定經查屬實取消其得獎資格,
獎狀、獎金應繳回,獎項不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