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桃園燈會在中壢~攝影比賽


『旺福獻瑞 慶元宵』 攝影比賽規章

,攝影主題:

2006桃園燈會在中壢-旺福獻瑞 慶元宵活動中特色花燈、主題燈或2/4~2/12燈會一系列活動之主題特色攝影。

 

,參與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中壢市公所

承辦單位:青溪影視傳播有限公司亞洲電台ASIAFM92.7

協辦單位:中壢市攝影學會

 

,參賽方法:

參賽作品需依所附之參賽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後,粘貼於相片背面,並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指定地點,於信封註明旺福獻瑞慶元宵  攝影比賽字樣。

 

,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5X7吋參賽、軟片相紙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張數不限,不可電腦合成、

修改、加色、護裱,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連作以四張為限,背面請自行編號黏貼】

 

,收件日期與地址:

收件日期:95213(星期一)220(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330 桃園市中平路10222樓『亞洲廣播電台 企劃公關部』收

評審日期:95223(星期四) 上午十時

評審地點:桃園市中平路10214樓亞洲廣播電台 會議廳

 

,獎勵及得獎公佈:

社會組:

  :10,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8,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5,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學生組:

  :10,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8,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5,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得獎名單於95224日公佈於www.asiafm.com.tw 亞洲廣播電台網站,

並具函通知各得獎者。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恕不予退件。

2.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3.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示、刊登印刷、網頁、宣傳、出版、光碟製作,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6.      頒獎時間公佈於網站及得獎通知書

7.      所有得獎作品,展示於中壢市攝影學會網http://www.uart.org.tw/pscl/

2006桃園燈會訊息網站中供全民欣賞。

8.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若得獎者於03/01前,尚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洽亞洲廣播電台03-220-9207

『旺福獻瑞 慶元宵』桃園燈會在中壢攝影比賽

       

作品名稱

 

  

    

    

 

  

社會組  學生組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聯絡地址

 

   

 (1) 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以上資料後黏貼於作品後面(請牢貼)

 (2)學生組~請於聯絡地址欄內註名學校名稱!

 (3)若有疑問請電洽03-220-9207#141亞洲廣播電台 企劃公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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