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桃園燈會在中壢~攝影比賽 |
『旺福獻瑞 慶元宵』 攝影比賽規章 壹,攝影主題: 將2006桃園燈會在中壢-旺福獻瑞 慶元宵活動中特色花燈、主題燈或2/4~2/12燈會一系列活動之主題特色攝影。
貳,參與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中壢市公所 承辦單位:青溪影視傳播有限公司亞洲電台ASIAFM92.7 協辦單位:中壢市攝影學會
叄,參賽方法: 參賽作品需依所附之參賽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後,粘貼於相片背面,並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指定地點,於信封註明「旺福獻瑞慶元宵 攝影比賽」字樣。
肆,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5X7吋參賽、軟片相紙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張數不限,不可電腦合成、 修改、加色、護裱,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連作以四張為限,背面請自行編號黏貼】
伍,收件日期與地址: 收件日期:95年2月13日(星期一)至2月20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330 桃園市中平路102號22樓『亞洲廣播電台 企劃公關部』收 評審日期:95年2月23日(星期四) 上午十時 評審地點:桃園市中平路102號14樓亞洲廣播電台 會議廳
陸,獎勵及得獎公佈: 社會組: 金 獎:10,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銀 獎:8,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銅 獎:5,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佳 作: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入 選: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學生組: 金 獎:10,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銀 獎:8,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銅 獎:5,000元獎金,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佳 作: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入 選:10名,獎品乙份、獎狀乙面 *得獎名單於95年2月24日公佈於www.asiafm.com.tw 亞洲廣播電台網站, 並具函通知各得獎者。
柒,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恕不予退件。 2.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3.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示、刊登印刷、網頁、宣傳、出版、光碟製作,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作品,本人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6. 頒獎時間公佈於網站及得獎通知書 7. 所有得獎作品,展示於中壢市攝影學會網http://www.uart.org.tw/pscl/ 及2006桃園燈會訊息網站中供全民欣賞。 8. 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若得獎者於03/01前,尚未收到得獎通知函,請洽亞洲廣播電台03-220-9207 『旺福獻瑞 慶元宵』桃園燈會在中壢攝影比賽 報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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