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茶花風情全國攝影比賽


茶花攝影比賽延期收件:
由於花況需要在一月初才會盛開
因此12月11日建議茶花學會
延長收件時間至
95年1月15日
敬請轉告同好&踴躍前往拍攝茶花攝影比賽延期收件
 
楊東龍


2005茶花風情全國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為鼓勵全民參與觀光旅遊,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促進觀光產業繁榮發,發現山茶花的美,藉休閒和旅遊的觀光特性與藝術氣氛結合,特舉辦茶花風情攝影比賽。
二、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攝影題材:以茶花為主角,各地區的茶花園或茶花花藝的照片。
四、作品規格:不限軟片、相紙,4x6及12x15吋之彩色照片各一張,連作不收,不得疊片加色、電腦合成,並於背面註明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時間。
五、作品張數:不限。
六、獎勵辦法:金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乙張。
                              優選獎五名:各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張。
                              佳作獎十名:各獎金新台幣五佰元,獎狀乙張。
七、收件截止日期:94年12月13日下午5:00。
八、收件地點:真善美照相館 地址:新竹市南大路368號 電話:03-5226812
九、評審日期:94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在本會會址(新竹市新香街160巷100號八美園     電話: 0937267372) 公開評選。
十、得獎公佈:主辦單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得獎人,94年12月20日上午十時於新竹縣政府中庭舉行頒獎。
十一、注意事項:
     ( 1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 2 ) 參賽之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違者遭受檢舉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 3 )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 4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刊登之權利,不另酬謝。
     ( 5 ) 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品 及獎狀鼓勵之。
     ( 6 ) 佳作以上之作品須依規定繳交原稿底片( 不得交付翻拍之底片 ), 經審核無誤後方給獎,若無法交付原稿底片或拷貝者,則予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 7 )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 8 ) 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 9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
主辦單位:台灣農業策略聯盟發展協會•新竹市茶花園藝研究學會
協辦單位:台灣新竹康泰時攝影俱樂部•中華大學景觀建築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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