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草鞋墩稻草文化節 攝影比賽 |
攝影比賽簡章 攝影主題:凡2005年草鞋墩稻草文化節活動期間內(11/3~11/20),所有活動場景包含靜態展示、動態展演與農田比賽..等活動。 活動地點:(1)南投縣草屯鎮-青少年活動中心館內、外 (2)南投縣草屯鎮-新豐里人文觀光廣場旁農田(原市民農園、中投公路甲線高架橋邊) 收件日期、地點:94年11月25日(星期五)止。 (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來件請寄到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978號 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收 電 話:049-2314892 049-2318197 獎勵辦法:金牌獎:一名 獎金捌仟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十名 各贈送底片10卷 銀牌獎:一名 獎金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三十名 各贈送底片2卷 銅牌獎:一名 獎金貳仟元及獎狀乙紙 作品規格:攝影作品請使用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連作以四張為限,一律放大6×8之彩色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拷貝、彩繪。每件作品需將參賽表浮貼於背面,否則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件數不限。 得獎公佈:除具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網站(http:// www.ttshoe.org.tw)公佈,未得獎者不另外通知。 注意事項: (1)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項獎金依規定需扣繳所得稅。 (2)得獎作品需依通知繳交底片或電子檔(請以jpg檔存於光碟片,圖檔不得小於3500*2800畫素)及約定書。凡未交付底片、電子檔或約定書或事後被發現,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不得異議。 (3)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所有。本會擁有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轉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以上所述均為永續無償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4)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南投縣政府、南投縣政府文化局、草屯鎮民代表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南投縣草屯鎮公所、草鞋墩鄉土文教協會 協辦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台灣省南投農田水利會、草屯警察分局、草屯鎮農會、朝陽宮、環隆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草鞋墩人文觀光產業發展協會、南投縣攝影學會、富安守望相助隊、北投守望相助隊、牛屎崎鄉土文史促進協會、草屯鎮衛生所、世雯民族舞蹈團、群美專業沖印店、草屯鎮各級學校、草屯鎮各里辦公處、各社區發展協會
詳細內容請看─『2005草鞋墩稻草文化節系列』活動節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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