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攝影學會 歲月情景-靜態攝影比賽


活動網址: http://www.photo.org.tw/Actions/20050920.asp

歲月情景-靜態攝影比賽活動說明簡章

一、緣起:

為擴大老人服務的理念,使社會大眾能主動觀察、接近老年族群,並激發民眾對老人議題的關心;藉由攝影比賽的活動,鼓勵民眾透過相機鏡頭,捕捉生活週遭老人的行影、生活中情感的流露,以親近老人、探索老人生活真實面貌。

二、活動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老人基金會
◎協辦單位:臺北攝影學會

三、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9492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四、參賽資格:

一般社會大眾。

五、攝影主題:

 歲月情景

六、作品題材:

以老人的各種生活面貌為題材。

七、作品規格:

1.照片一律輸出為4 x 6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限傳統相機或 數位相機創作,張數不限。但不得裝錶、格放、連作、電腦合成、拷貝。
2.
作品需提供原始底片或高解析度(600萬畫素以上)之原始數位檔案格式。
3.
附上一則攝影作品50字以內的故事。

八、徵稿方式:

1.      親送

2.      郵寄至   臺北市老人基金會(104)臺北市明水路5931樓。

洽詢專線:02-2533-3333 朱先生

九、參賽者需附資料:

A.     報名表(附件1) B.攝影作品C. 一則故事

 十、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  20000元,獎狀乙份。
            
第二名:獎金  10000元,獎狀乙份。
            
第三名:獎金   6000元,獎狀乙份。

第四名:獎金   4000元,獎狀乙份。
            
佳作十名:獎品乙份,獎狀乙份。

十一、評審辦法:

由主/協辦單位及聘攝影專業選出200幅作品,108日台北市老人運動大會中公佈於南京東路四段二號台北市小巨蛋,由參與來賓共同評選得獎作品。

十二、得獎公佈:

94108日公佈得獎作品,得獎者發函通知,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十三、附則: 

1.參賽者之作品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2.
如參賽者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皆自行負責,與臺北市老人基金會無關。
3.
參賽作品寄出後,視同授權臺北市老人基金會無價擁有著作或肖像等一切使用權利。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全部歸臺北市老人基金會,參賽者仍保有姓名表示權,須簽署該作品著作權讓渡書。臺北市老人基金會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印製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臺北市老人基金會恕不負責。
5.
凡參加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臺北市老人基金會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臺北老人基金會專業攝影比賽活動 報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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