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 舒跑杯 全國攝影大賽

 

一、主     旨:提供全民攝影藝術風氣,運用攝影鏡頭紀錄,鼓勵民眾關懷生活、貼近生活、捕捉生活週遭的面

面觀,讓藝術吸引更多人的參與特舉辦之。

二、題     材:凡與運動、休閒、聚會、溫馨、和樂等生活,活動中將舒跑產品生活化,並帶入人、事、物裡表

現難得精彩畫面及本屆舒路杯所舉辦之兩場路跑活動。

第一場:94年5月22日6點於臺北市政府前廣場起跑。

第二場:94年11月20日7點於台中市體育場起跑。

三、參賽資格:一般社會大眾及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四、作品規格:一律放大8×10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連作以四張

為限,

作品張數不限,參賽者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並貼於作品背面,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舒

跑杯」攝影比賽。(一律採郵寄參加)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4年11月30日止(到達為準)

六、 收件地址:404台中市雙十路一段123號     維他露基金會  小姐  電話:04-22231490

七、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94年12月 10 日(星期六)

上午9時30分於維他露基金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八、得獎公佈:於評審後一週內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在台灣、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九、頒    獎:另行通知。

十、獎勵辦法: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壹萬伍仟元,獎牌乙座。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壹萬元,獎牌乙座。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捌仟元,獎牌乙座。

優選獎廿名,獨得獎金貳仟元,獎牌乙座。

佳作獎廿名,各得精美禮品一份,獎狀乙張。

十一、附  則:1.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金、銀、銅牌者須繳交底片,數位繳交光碟需400萬

以上之真實畫素,畫素未達將取消資格。優選獎以上(含)得獎者須自行放大16×20吋作品供主辦單

位,(連作則繳交10×12)方予給獎。

2.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

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3.參賽作品如有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取消得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

行負責。

4.凡參賽作品郵寄途中或遇其他不可抗拒之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主辦單位: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攝影學會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台中市政

台灣攝影學會  網址:www.twphoto.org.tw/               

台中市攝影學會  網址:www.tacocity.com.tw/jerrypig/

 

第五屆『舒跑杯』全國攝影比賽

 

第五屆『舒跑杯』全國攝影比賽

    

 

    

 

    

 

    

 

    

 

    

 

    

 

    

 

拍攝地點

 

拍攝地點

 

% 請沿虛線剪下,貼於作品背面/表格可影印使用                                    %  請沿虛線剪下,貼於作品背面/表格可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