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 印象。草山 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簡章

活動宗旨:

傳達陽明山國家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並倡導除了攝影什麼都不取、除了足跡什麼都不留之保育觀念。

主辦單位:內政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

一、 攝影主題: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自然與人文景觀。

以上拍攝主題請均於園區內拍攝;人工飼養、栽植及電腦合成者請勿投稿。

二、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三、作品規格:

A組--135彩色正片(請沖洗成5×7吋照片參賽)

B組--120規格以上之彩色正片(請沖洗成寬度不超過七吋之照片參賽)

*參賽作品不得格放、合成、拷貝及連作;數位作品不收。
*每人參賽張數不得超過三十張。

四、參賽辦法:

參賽作品需依所附「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粘貼於相片背面,並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收件單位,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陽明山國家公園印象草山攝影比賽」字樣。

五、收件日期:

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以收件地之郵戳為憑)

六、收件地點:

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洽詢電話:(02)2577-2152

七、作品評選:

由承辦單位外聘攝影專家組成甄選委員會評選之,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八、得獎公佈:

94年10月15日以前公佈得獎名單,承辦單位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外,並在主、承辦單位網站公佈得獎名單;本活動相關訊息請於下列網址查詢。http://www.ymsnp.gov.twhttp://www.csn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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