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鎮新峰社區發展協會攝影比賽


大溪鎮新峰社區發展協會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旨:為促進大溪鎮新峰地區發展藝文活動,提高居民生活水準,並推廣社區內風景、民俗特色,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新峰社區發展協會
三、協辦單位:大溪鎮公所
四、攝影主題:限大溪鎮新峰社區(與復興鄉三民村交界)內各項人文活動、風景名勝及5月7日(星期六)上午在新峰社區舉辦之各類活動為題材。
五、規格:一律放大成5×7吋之彩色照片,不得加色格放,連作不收,張數不限。
六、收件:94年5月25日前請將照片及底片(請以光碟片儲存),寄至大溪鎮新峰里1鄰水流東259號(新峰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范漢房收)。
七、獎勵:金牌一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銀牌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銅牌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優選五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入選若干名:各得底片二捲、獎狀乙紙
八、評審:評審及頒獎日期另訂
九、附則:
1.凡參加者視同承認本簡章內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2.金銀銅每人限得一獎。
3.參加作品,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刊登於社區文書、展覽,不另給酬。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