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遊蹤--94年國家森林遊樂區攝影比賽


針葉五木有獎五十五萬
農委會林務局所轄之十七處森林遊樂區,廣佈全省北、中、南、東,以及各海拔區域之森林,各區之自然景觀與生態資源皆各具有特色,風景優美、四季各具不同景緻,是國人旅遊的重要去處。林務局為增進民眾認識全省各地國家森林遊樂區資源之認識與瞭解,特辦理--「森林遊蹤--94年國家森林遊樂區攝影比賽」,以呈現台灣各處森林遊樂區豐富之觀光資源。
攝影比賽之收件日自八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參賽規格以彩色底片或數位檔皆可,彩色底片需以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6x8吋或依底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數位作品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請輸出6×8吋彩色照片參賽,九月中旬將評選出優秀作品共213張。
為彰顯本活動之特殊性,所有獎項以台灣針葉五木命名,依次取名為扁柏獎、紅檜獎、台灣杉獎、肖楠獎、香杉獎,首獎扁柏獎獨得獎金五萬元,紅檜獎三萬元、台灣杉獎二萬元,肖楠獎有十名,獎金五仟元,另有香杉獎有二百名,可得獎金二仟元,總計獎金多達五十五萬元,主辦單位希望能藉此讓民眾認識台灣珍貴的針葉五木,而扁柏為台灣最珍稀的樹木,故列為第一獎。
本活動由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承辦活動宣傳與評審作業,有興趣的民眾可以在其網站上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csnp.org.tw,洽詢電話:02-25772152

活動宗旨:

為增進社會大眾對國家森林遊樂區資源之認識與瞭解,推動觀光客倍增計劃及整體行銷本區之生態旅遊活動,特辦理全國17處森林遊樂區攝影比賽,以展現各處森林遊樂區豐富之觀光資源。

比賽辦法

一、 攝影主題:

呈現林務局所轄全國17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內之自然景觀、氣象、動植物生態、人文歷史、遊憩活動為拍攝主題。

二、參賽資格: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三、作品規格:彩色底片或數位檔皆可,請依以下規格參賽:

A--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6x8吋或依底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

B--數位作品請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6×8吋彩色照片參賽。

四、收件日期:

94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五、收件地點:

請參賽者將作品裝袋,註明「參加森林遊蹤攝影比賽」,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收件地址為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12巷70弄15號,洽詢電話:(02)2577-2152

六、揭曉日期:

九十四年九月十五日前,得獎名單除書面通知並公佈於主承辦單位網站 http://www.forest.org.tw http://www.csnp.org.tw

獎  勵

扁柏獎乙名: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

紅檜獎乙名:獎金參萬元,獎牌乙面。

台灣杉獎乙名: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

肖 楠 獎10名:獎金伍仟元,獎狀乙紙。

香 杉 獎200名:獎金貳仟元。

參賽規定

    A. 請詳填參賽表格,浮貼於照片背面,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

    B. 每人投稿件數以二十件為限。作品若需退件,請於公佈得獎日起一個月內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附回郵五十元及中型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聯絡電話。

    C.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主辦單位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及獎狀,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D. 參賽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著作人格權屬於創作者,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然優選以上得獎作品不得再參加其他攝影比賽。

    E. 前三名及優選得獎作品每人限錄取一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F. 連作及格放作品不收,參加作品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G. 入選作品評選之標準除主題適切性、影像表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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