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休閒農業之美」攝影大賽活動簡章

壹、宗旨:

為促進休閒農業發展,提倡農業休閒旅遊活動,展現休閒農業之自然生態、體驗活動與人文風情之美,並提供國內消費者更多欣賞休閒農業自然與人文景觀機會,以增加國內消費者對休閒農業的印象,特舉辦本攝影大賽。

貳、活動期間:即日起至94年7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叁、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肆、執行單位: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伍、活動內容:

一、題材:

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核定之48個休閒農業區」及「全國具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准予籌設許可之休閒農場」之自然生態、人文風情、活動體驗等作為主題,足以呈現休閒農業的美麗風貌者皆可,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名單如附件三。

(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名單將以本會網站所公佈為準,並將不定時更新名單,請

參加者逕自前往本會網站下載。)本會網址:www.taiwan-farming.org.tw

二、參加資格:

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作品規格:

1)一般相機拍攝照片使用135120規格之正片或負片拍攝。

2)數位相機拍攝照片最小像素需為1024×768像素以上。

參賽者無論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均沖印為無邊5×7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照片背面需附參賽報名表(如附件一,可自行複製),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四、參賽辦法:

(一)參賽作品需詳填『第三屆休閒農業之美攝影大賽』攝影比賽簡章中之參賽報名表,否則視同內容不符不予評審。

(二)此次參賽作品需註明作品之簡介,包括拍攝時間、地點、作品表達之意境等文字介紹(作品介紹文字以30∼50字為限),否則視同內容不符不予評審。

(三)參賽作品不得有重複參加本會所辦之攝影比賽之紀錄,若經查核屬實將不予評審。

(四)來件請寄至:(260)宜蘭市延平路38巷39弄33號,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三屆休閒農業攝影大賽攝影大賽』,或親自送達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五)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每人以10件為限。

(二)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參賽作品限

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三)得獎作品(含金、銀、銅牌獎以及優選、佳作)及原稿底片、數位影像檔之著

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

之權利,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

(四)佳作以上得獎作品需依通知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檔案(以光碟片燒錄)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約定得獎作品之財產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附件二),未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五)入選作品如事後被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牌或獎狀,不得異議,獎位不予遞補,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六)參與本活動者不得以參加攝影比賽為由,要求拒買任何觀光景點之門票或拒付遊樂設施之費用。

(七)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八)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將不予以退件。

六、獎勵:

(一)金牌獎:一名,各得獎金叁萬元及獎状乙紙。

(二)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貳萬元及獎状乙紙。

(三)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壹萬元及獎状乙紙。

(四)優  選:十名,各得獎金叁仟元及獎狀乙紙。

(五)佳  作:五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及獎狀乙紙。

七、簡章索取方式:

請逕至本會網站(網址:www.taiwan-farming.org.tw)下載,本會將不另行

寄發或傳真。

 

八、得獎公佈:

除具函通知得獎者外,同時通知頒獎日期地點,並於94年8月11日前在本會網站上公佈得獎結果,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九、活動洽詢電話: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聯絡人:黃致豪;

Tel:(03)9381269;Fax:(03)9382610;E-mail:hijack@taiwanfarm.com.tw

 

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名單

 

附件一、參賽報名表(不足部分請自行影印)

第三屆休閒農業之美攝影大賽報名表

作品名稱

 

    

 

拍攝地點

 

身分證字號

 

拍攝時間

 

作品簡介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附件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一、本人參加「第三屆休閒農業之美攝影大賽」,並保證本人參選之作品(以下簡稱該作品)係出於本人之獨立創作,並未曾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之事宜,若有版權之爭議,本人願負相關法律之責任。

二、本人參與「第三屆休閒農業之美攝影大賽」,攝影作品:                                              

經評審獲獎為             獎,依本項比賽辦法,經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致贈獎金獎品,本人同意繳交原件底片或數位影像檔並將該作品著作權之全部讓與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所有,供作出刊、重製、格放、公開展示及其他權利行為,本人將不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此致

 

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立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址: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