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香草花祭∼香戀草花』桃園縣香草花攝影比賽


一、報名對象 喜愛桃園縣草花/休閒農業及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二、攝影主題: 桃園縣草花/休閒農業之美
三、報名方式 填寫報名表格,貼於參賽作品背後,寄至∼『桃園縣龜山鄉明成街10巷20號桃園2004香草花祭』收,並註明 『印象。草花』活動。
四、作品規格: 1. 8吋×10吋
2. 色彩不限(嚴禁電腦合成)
3. 不收連作作品
4. 每個人繳交作品不得超過3件
5. 拍攝時間限於三年內(包含92~94年)的作品皆可報名
6. 非桃園縣內景觀將不列入評選
7. 不符合本報名簡章之相關規定之作品,將不列入評選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4/1/19止(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地址: 羅東郵政329號信箱(請註明『礁溪溫泉節攝影比賽』字樣)
七、作品獎勵: 第一名-獲得獎狀乙張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獲得獎狀乙張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獲得獎狀乙張及獎金1,000元
評選辦法: 由本單位於1/23(日),虎頭山公園之”農本多情”活動現場之民眾直接票選,當日即公佈評選結果。
票選活動時間:94/1/23,AM10:00∼PM2:00
票選活動地點:虎頭山公園
得獎公佈: 1.於94/1/23於虎頭山公園『農本多情擂台賽中』現場票選,並頒獎。
2.評選後於龜山鄉公所香草花祭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
十、說明事項: 細節參照主辦單位簡章,動洽詢電話:03-3595692 『印象。草花』活動

1.所有參賽作品如欲退稿,請附上與照片同尺寸的回郵信封(請貼足40元)並填寫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姓名;或親自至桃園縣龜山鄉明成街10巷20號取回。
2.退件時間一律從94/2/20開始∼94/2/28截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