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金唐殿蕭壠乙酉香科文化活動----「香科王醮文化傳承攝影展」徵件辦法


一、緣  起: 為傳承大佳里地區傳統民俗文化主軸:蕭壠香科,以攝影鏡頭技巧使全系列醮典真實場景成為歷史見証。
二、指導單位: 台南縣政府、佳里鎮公所
三、主辦單位: 佳里金唐殿
四、協辦單位: 台南縣攝影學會
五、題  材: 以金唐殿乙酉香科全程之人、事、物、活動為主。
六、徵件項目: 攝影作品
七、作品規格: 限5吋x7吋彩色黑自混合評審,連作不收,張數不限,作品背面請張貼參加表(可影印)
八、參加對象: 凡設籍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九、獎  勵: 作品未達獎項水準者,得以從缺。
金牌:壹名 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牌乙面
銀牌:貳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6,000元、獎牌乙面
銅牌:參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面
佳作:貳拾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500元(視收件數多寡,得以增減名額)
十、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05年3月8日下午五時止(以參賽作品到達聯絡地點為憑)
十一、聯絡地點: 台南縣佳里金唐殿[台南縣佳里鎮中山路289號
聯絡奄話:(06)7223392
十二、評  審: 徵件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
十三、得獎公佈: 得獎名單公佈於佳里鎮公所網站及金唐殿
十四、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請掛號交寄並用硬紙板保護。
(二) 參加作品背面請貼參加表並書明:姓名、題名、主題概述(五十字至一百字)、地址、電話、E-MAIL。
(三)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公開刊登發表,違者遭受檢舉則應取消得獎資格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一項。
(五)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底片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著作之權利,不另給酬。
(六) 經審查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自行取消資格要求退出。
(七)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八) 參賽作品未入選部分請於一個月內自行取回,如欲郵寄退回,請附足退件郵資及填寫退件地址名條,否則不予退件。
(九) 參賽作品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香科王醮文化傳承攝影展」攝影比賽。
(十) 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一)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應依照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二)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決之。
(十三) 簡章索取請洽本殿或逕至佳里鎮公所網站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