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西鎮九十三年『鹹菜甕之美』攝影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 關西鎮舊稱為「鹹菜甕」,藉辦理攝影比賽,提昇攝影水平,並發掘關西鎮內人文、景觀之美。
二、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93 年12 月23 日 止,親自交件或郵寄均可( 以郵戳為憑 ) , 逾期不受理。
四、收件地址: 306 新竹縣關西鎮西安里中央街七十一號
『關西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五、攝影主題: 凡以展現關西鎮(行政區域)內的自然景觀 ( 含動、植物、地質、地形、河流等 ) 或人文風情。
六、作品規格: 參加比賽攝影作品須為 12 ×15 吋之彩色相片, 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 組合及連作不收, 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底片相紙廠牌形式不拘 ( 彩色、幻燈片、數位均可 )。
七、參賽程序: 參加作品每件均須詳實填寫報名表內容,並浮貼於相片背面,違者不予評審,並請送 ( 寄 ) 至收件地點。
八、評  審: 由主、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得獎公佈: 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公佈於報章媒體及新竹攝影學會網站,頒獎日期預定於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假關西鎮迎風館舉行頒獎儀式。
十、獎  勵: 金牌獎 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獎牌乙面
銀牌獎 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牌乙面
銅牌獎 一名 獨得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獎牌乙面
優選 五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一仟元整 獎狀乙張
佳作 十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貳百元整 獎狀乙張
入選 二十名 各得獎金新台幣壹百元整 獎狀乙張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個獎 )
十一、發  表: 得獎作品將不定時展示於關西鎮迎風館及其他公開展所。
十二、簡章索取方 式:報名簡章可逕洽承辦單位或新竹縣攝影學會 http://www.uart.org.tw/pshc/ 下載報名表。
十三、主辦單位: 關西鎮公所
  關西鎮代表會
十四、承辦單位: 新竹縣關西鎮青年志工協會 (03)5872048
  新竹縣攝影學會
  中國青年救國團新竹縣關西鎮團務委員會
  洽詢專線: 03-5872048 或 0936997237 吳祥光
十五、附  則:  
1. 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2. 參加比賽之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且以未經參加任何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加資格。
3. 金、銀、銅牌獎,得獎作品須依照通知交付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 5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光碟檔案),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限期內交付,即取消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個人化郵票、大型輸出圖、印製專輯及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5. 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認為業務需要,得依獎勵給予獎金後使用。
6. 參加之作品若用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得捲起置於筒中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鹹菜甕之美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7. 各項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8. 凡參加攝影比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其他未訂事項,主、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 。


『鹹菜甕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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