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 台北攝影獎


宗  旨:

為慶祝台北市建城一百二十週年暨台北市攝影學會成立五十週年,特舉辦本攝影獎,以資紀念並促進影藝交流。

指導單位: 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 台北市攝影學會。
贊助單位︰ 恆昶實業公司/富士軟片總代理、新諾藝坊。
參加對象︰ 參凡屬愛好攝影人士,並贊同本簡章者,誠摯歡迎參加。
作品題材︰ 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及未曾發表之最近三年內作品。
作品規格︰ 彩色或黑白照片、數位輸出均可,長邊不得小於十四吋、不得大於十六吋,作品背面註明、題名、作者、地址、電話。
參加張數︰ 每人最多以4張為限。凡佳作以上者致贈精美『2005年台北年鑑暨台北攝影獎專輯』,每人壹本為限。
參加費用︰ 參加者每人新台幣500元整。海外參加者美金20元整。(含退件及專輯郵資)。
截止日期︰ 2004年11月10日 (送達為憑),請按時寄達主辦單位,裨利工作進行。
收件地點︰ 104 台灣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四樓 台北市攝影學會
台北攝影獎主席 沈文裕 先生收。
評審日期: 2004年11月21日
  勵︰ 台北攝影獎一名,獨得獎杯一座,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
優選獎 十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新台幣壹萬元。
佳作獎 五十名,各得獎狀一張,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附獎富士正片135RVP100F軟片五支。
(共計市值2300元)
  覽︰ 佳作以上得獎作品於2005年3月15日至27日,假台北國父紀念館展覽。
  獎︰ 2005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十時,假台北國父紀念館頒獎。
其他事項︰
1、 附獎限使用富士彩色正片軟片、富士彩色相紙。
2、 佳作以上得獎作品編印影集。展覽後退還各參加者。
3、 參加費用請利用刷卡或郵政劃撥帳號 00045713 戶名︰台北市攝影學會。
4、 請勿裝裱,展出時由主辦單位統一裱框,以求美觀。
5、 作品請妥善包裝,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 參加作品,主辦單位有權於報紙、雜誌及各項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7、 本會限量發行精美紀念金幣,每枚新台幣壹萬元,歡迎典藏。會所電話:(02)2542-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