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2004年端午節龍舟競賽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  旨: 為配合2004年本市端午節龍舟競賽,以攝影藝術來發揚中國傳統民俗風情、推動文化建設,砌磋影藝,期能為2004年本市端午節龍舟競賽各項活動盛況、民俗藝術,留下珍貴鏡頭及美麗畫面,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台南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 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
四、承辦單位: 台南市攝影學會
五、贊助單位: 恆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士軟片相機
六、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七、攝影題材: 以2004年台南市端午節龍舟競賽之各項活動皆可。(今年增加水舞,水幕電影表演)
1.龍舟點睛:93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九時。 地點: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
2.祭  江:93年6月18日(星期五)晚上六時。 地點:安平安億橋至承天橋河段
3.開  幕:93年6月18日(星期五)晚上七時。 地點:安平安億橋至承天橋河段
4.比賽時段:93年6月18日-22日 地點:安平安億橋至承天橋河段
5.決賽閉幕:93年6月22日(星期二)晚上九時。 地點:安平安億橋至承天橋河段
八、作品規格: 一律以富士軟片、相紙,放大五X七吋之彩色照片,連作限四張以內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並於背面註明姓名、住址、電話、題名。
九、參加張數: 不限。
十、獎勵辦法: 金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精美獎狀乙只。
銀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精美獎狀乙只。
銅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精美獎狀乙只。
優選獎10名,各頒富士135彩色負片10卷,精美獎狀乙只。
佳作獎若干名,各頒富士135彩色負片5卷,精美獎狀乙只。
十一、收件截止日 期:93年7月5日前寄達為準。
十二、收件地點: 台南市攝影學會(701)台南市東門路二段364號TEL:06-3363778
十三、評審日期: 93年7月10日(星期六)晚上8點。
十四、評審地點: 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會議室(台南市安平區國聖路33號)歡迎參觀。
十五、頒獎、時間 、地點另訂,再個別通知得獎人。
十六、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2. 參賽之作品須未曾公開刊登發表,違者遭受檢舉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3.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4.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之權利,不另酬謝。
5. 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品及獎狀鼓勵之。
6. 佳作以上之作品須依規定交付原稿底片(不得交付翻拍之底片),經審核無誤後方給獎,若無法交付原稿底片或拷貝者,則予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7.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8. 參賽作品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4年台南市端午節龍舟競賽攝影比賽」。
9. 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10.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1.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