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彰化影展簡章


一、主  旨: 本會為推展攝影藝術,促進影藝交流,透過作品觀摩,拓展視覺藝術,特舉辦本攝影展,懇邀全國各攝影同好惠賜大作,共襄盛舉。
二、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歡迎參加。
三、題  材: 不限。(不違背善良風俗者及未曾在彰化影展公開發表為限)
四、規  格: 彩色照片及黑白照片混合評審,照片短邊不得小於10吋,長邊不得小於15吋,(10X15至12X15吋)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參加作品限10張以內。
五、參加費用: 新台幣伍佰元(本會會員免費,以繳清93年度會費為限,請註明會籍編號)。
請利用郵政劃撥21448638號彰化縣攝影學會帳戶,參加費不得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未寄參加費不予評審)
六、收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鎮崙雅里9之25號。2004彰化影展秘書 張進安先生 收
手機:0921-359697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93年9月7日。(以郵戳為準)
八、評審日期: 民國93年9月11日下午2點起於員林鎮大同路二段266號(大口日本料理店二樓),聘請國內攝影名家公開評審。
九、展覽地點: 民國94年1月於彰化縣文化局3F第一展覽室(正確日期,待確定後,再另行通知)。
十、頒獎日期: 94年1月於彰化縣文化局4F會議廳彰化縣攝學會會員大會中頒獎。
十一、退  件: 未入選作品於93年10月5日前退回,如有佳作以上作品和其未入選作品於影展結束後一起退回。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一律掛號郵資,郵資不足者一律不退件郵資不足者、自取者,請於9月18日後一個月內至本會會務中心取件,逾時不負
保管責任。
取件地點:彰化市南郭路一段250號。彰化縣攝影學會TEL:04-7228075
十二、獎  勵: 金牌獎1名 獎金壹萬元.精美獎牌乙座.附獎柯尼卡軟片100 135/36 100卷
銀牌獎2名 獎金伍仟元.精美獎牌乙座.附獎柯尼卡軟片100 135/36 50卷
銅牌獎3名 獎金參仟元.精美獎牌乙座.附獎柯尼卡軟片100 135/36 30卷
優選獎10名 獎金壹仟元.精美獎牌乙座,附獎柯尼卡軟片100 135/36 10卷
佳作獎40名 各頒獎狀乙紙.彩色軟片2卷以資鼓勵。
十三、特  別  獎: 獎金參仟元。以入選張數最多者得之,如張數相同以高獎位得之,若再相同則平分之。
十四、附  獎: 柯尼卡軟片,台灣總代理永準公司贊助。
十五、影展專集:    
(1) 凡參加每人贈送精美影集乙冊。
(2) 本會會員投寄要滿5張以上作品,贈送影集乙冊。未投滿5張則不送影集乙冊,非會員則不在此限。
十六、附  則:
(1) 參加作品應為本人作品,不得抄襲與冒用,評審後如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2) 銅牌獎以上不得重覆得獎,且須未曾在公開比賽獲獎(前三名)者。
(3) 作品背面請詳細填妥編號、題名、姓名、住址、電話號碼並應詳細填寫參加表。
(4) 本影展佳作以上之作品,本會有權在刊物、報章雜誌發表,不另給酬。
(5) 參加作品本會當加妥善保管,如遇人力無法抗拒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毀損本會恕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6) 作品使用柯尼卡相紙,始可得附獎,資格不符者,附獎不予頒發。
(7)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張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另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