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訪廬山蹤影》

廬山風情攝影比賽


在冬晨的暖陽下,溫泉的水氣穿梭在嚴峻的溪谷裡、在古意的廬山吊橋中,以及漫步在店家前的小路上,走在雲霧之中,驚見到此如畫般的美景,於是按下快門,將此景作為珍藏,然而在廬山的美麗則不只如此,在這裡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令您怦然心動的可能。今年,我們再度舉辦攝影比賽,藉此希望貴協會能協助通知貴會同好,一同參與這場視覺的饗宴,由於活動起跑時間較晚,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作品主題: 表現出廬山當地之景色、文化、歷史、風情為主。
參加資格: 凡愛好攝影的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收件日期: 民國93年一月二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以6x8之彩色相片為主,每張作品均將報名表浮貼於背面,如報名表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
送件方式: 收件地點為-台中市北屯區旅順路二段157號,參賽者可以郵寄掛號方式或親自送達。並註明《廬山風情攝影比賽參賽作品》。
評審方式: 邀聘攝影專業人士擔任評審。
得獎公佈: 將以書面信函或電話聯絡方式通知得獎者,並於93年一月九號上午溫泉季開幕式中頒發。
獎  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廬山蜜月館大飯店住宿券2張,獎狀一面。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整,廬山蜜月館大飯店住宿券2張,獎狀一面。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廬山蜜月館大飯店住宿券2張,獎狀一面。
佳作10名:贈與廬山當地風味之紀念品。
攝影參賽規 則: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得獎作品若牽涉冒用、偽造、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公開比賽或展覽,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該獎項從缺。如已領獎完畢,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獎金。
2. 報名表之各項資料攸關參賽者作品評審依據與獲獎告知,請確實填寫。
3. 參賽作品如需退件(除得獎作品外),請標註要退件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並附上回郵信封,未完整具備前述各項者,恕無法退件。
4. 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及版權轉移至本協會,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力,不另計酬。
5. 若參賽者郵寄參賽作品途中因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 截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
7.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之參賽者,視同同意此簡章所有參賽規則。

《尋訪廬山蹤影》

廬山風情攝影比賽參賽表格

 

姓名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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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行動:

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與概念(字數限於100字以內)

 

 

 

 

 

 

 

 

 

 

 

 

※請沿虛線裁剪並浮貼於作品背面

主辦單位:南投縣廬山溫泉觀光協會

洽詢電話:04-22432840      聯絡人:杜品賢

洽詢時間:0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