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甜中寮--中寮柳丁嘉年華系列活動 |
中寮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
一、主 旨: | 南投縣中寮鄉,一個經過九二一震災考驗的小鄉村,震後呈現豐富而多元的生命力……和興有機餐、植物染布、有機蔬果、蜂之養生、休閒農場、所有歷盡劫後歸來的成果是如此的感人,本活動希望透過攝影愛好者鏡頭表現出中寮鄉文化、產業、景觀之美,藉此推廣中寮鄉的觀光活動。 |
二、指導單位: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九二一重建委員會、行政院農委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三、主辦單位: | 南投縣政府、中寮鄉公所 |
四、承辦單位: | payeasy.com、中華民國區域產業經濟振興協會、中寮鄉和興有機文化協會 |
五、協辦單位: | 台新金控、台灣省旅遊攝影學會、南投縣攝影學會、南投縣中寮鄉觀光產業促進會 |
六、參加資格: |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
七、攝影題材: | 以中寮鄉之水果產業如:柳丁、香蕉、龍眼;工藝如:植物染、押花、石雕;景觀如:期盤石、和興國小、和興生態公園、和興有機餐、大崩壁、下水堀農場、月桃香農場、養蜂場、中寮鄉各景點、產業及人員作業情形等為主題。 |
詳細資料可參考http://www.payeasy.com.tw/橙鄉一日遊資料 | |
八、作品規格: | 一律沖洗5*7吋光面彩色照片,不得格放、電腦合成加色彩繪、疊片、裝裱、連作不收,作品軟片、相紙不拘、張數不限,並於照片背面浮貼參加表格,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以棄權論。 |
九、收件地點: |
於信封上註明「香•甜中寮—中寮之美攝影比賽」字樣,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至 |
中華民國區域產業經濟振興協會(台中縣龍井鄉遠東街30-6號1樓)04-26323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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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件日期: | 民國92年12月23日截止收件,親自交件或郵寄均可(以郵戳為憑)。 |
十一、評審日期: | 民國92年12月24日下午二時。 |
十二、評審地點: | 中寮鄉公所。 |
十三、作品評審: | 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 |
十四、錄取名額: |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15,000元,石雕獎牌乙面。 |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8,000元,石雕獎牌乙面。 | |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4,000元,石雕獎牌乙面。 | |
優選五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
佳作二十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 |
十五、得獎公布: | 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在中寮鄉公所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
十六、頒獎日期及 | 地點:九十三年一月三日上午十點於和興村頒獎。 |
十七、附 則: | |
1. |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
2. | 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底片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凡未交付原稿底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 |
3. | 前三名得獎作品須另繳交12*15放大相片 |
4. |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承辦單位所有,主、承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
5.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項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
6. | 未得獎作品,如主辦單位認為業務需要,得依佳作獎勵給予獎金後使用。 |
(並請作者交付原稿底片) | |
7. | 參賽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之作品。 |
8. | 凡參加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
中寮柳丁文化節系列活動 中寮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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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可自行影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