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之美攝影比賽


一、宗  旨: 配合政府一鎮一鄉一休憩活動及推展地方特色並結合10月31日烏魚節活動
二、主辦單位: 1. 竹北市公所       2. 新竹區漁會     3.大眉、大義、崇義、尚義里辦事處           4. 鳳岡派出所
三、協辦單位: 新竹縣攝影學會
四、活動時間: 10月31日(烏魚節)至11月15日
五、活動地點: 竹北市鳳岡區及拔仔窟烏魚養殖專業區.
六、題  材: 鳳岡之美(人、文、山景、水色均可)及烏魚節活動系列。
七、資  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八、比賽規格: 作品以光面相紙.黑白.彩色.放大12×15,連作不收,不得格放、染色、數位合成、裝裱。
九、收件日期: 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上寮里113. (新竹縣攝影學會會址)
十一、評審地點: 拔仔窟烏魚養殖專業區辦事處.[ 12月6日]
十二、評  審: 主辦單位聘請知名攝影專家(內外聘五位擔任評審)
十三、得獎公佈: 另行通知.
十四、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獎狀乙面,獎金10,000元
銀牌獎一名:獎狀乙面,獎金6,000元
銅牌獎一名:獎狀乙面,獎金3,000元
優選獎三名: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
佳作獎五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
入選獎十五名:獎狀乙紙,底片10支.
十五、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務必貼粘參賽表格,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
(2) 參賽作品除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外,並以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為限,違者取消參賽資格,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由作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 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刊印及展覽權,不另給酬。
(4)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5) 金牌、銀牌、銅牌、優選,不予重複,佳作、入選不在此限;得獎獎金將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扣繳所得稅。[ 優選以上.交付底片審核.且不退件.無誤後方予給獎.
(6) 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相關之規定。

新竹縣第三屆烏魚節活動攝影比賽參加表

題 名

 

NO:

作 者

 

電話

 

住 址

 

初 選

二次選

三次選

四次選

決 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