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休閒農漁業園區第一屆第一次攝影比賽


一、活動宗旨:

為了推動彰化縣休閒農業,並展現出彰化縣農、林、漁、牧業的生命力,特舉辦本攝影比賽活動。

二、攝影主題:

限以拍攝彰化縣農林漁牧業風情為拍攝重點,主題包含休閒農業景點、農業經營、動 (植)物生態、景觀、漁村、漁港、潮間帶、漁民生活……等。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彰化縣政府農業局

四、主辦單位:

彰化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

彰化縣攝影學會

六、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七、作品規格:

沖洗成5X7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每張作品均需黏貼報名表並附1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不得以電腦影像合成、畫線或留邊處理、護貝、疊片、框表、加色、格放、及彩繪等。

八、參賽組別:

 

1.生態組:

舉凡彰化縣休閒農漁業園區的生態,如蝴蝶、昆蟲、鳥類、植物、動物....等題材。

2.人文組:

舉凡彰化縣休閒農漁業園區內的人文活動,如親子盛況....等。

九、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2年10月31日止 (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

十、收件地址:

502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大彰路五段51號(以掛號寄達)。

 

(請註明「彰化休閒農業之美攝影比賽」字樣)

十一、評審方式:

92年11月8日邀請攝影專家及農業專家共同公開評選。

十二、作品獎勵:

 

1.

生態組:金牌獎一名,獨得15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銀牌獎二名,各得8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銅牌獎三名,各得5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2.

人文組:金牌獎一名,獨得15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銀牌獎二名,各得8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銅牌獎三名,各得5000元等值家電獎品、獎牌交趾陶鎮宅獅乙面

 

(葉星佑典藏品)。

 

優選獎:每組6名共12名,各頒二千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佳 作:每組各9名共18名,各頒獎金一千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入 選:每組各15名共30名,人選作品每名致贈(135/36)100度軟片十卷、獎狀乙紙。

十三、得獎公佈:

九十二年十一月十日前寄信通知得獎人,並擇期予以公開表揚及展覽或印成名信片、書冊等

十四、說明事項:

 

1.

2003年內在彰化縣拍攝之畫面,若有不符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2.

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錄取為規則辦理,恕不退件,經入選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 (正、負片)檢驗,不得翻拍,未繳交原底片者不得領獎。

3.

參賽作品限未公開發表,參加過其他比賽,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或冒用名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得獎者取消獲獎資格,獎金追回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分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彰化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所有並有重複、格放、公開展示之使用及讓與或出租等有償行為之權利。

5.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增選比賽作品,獎項同入選作品,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6.

如有疑問可電洽主辦單位彰化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04-7870851莊理事長

7.

凡參賽者均應依本會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辦理。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編號                                                                         (主辦單位填寫)

『彰化休閒農業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     參賽組別:

作品題名

 

姓  名

 

拍攝時間

 

身分證號

 

拍攝地點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作品說明

(100字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