嬡美盃第六屆~新竹縣市風情攝影賽


攝影主題 舉凡〝新竹縣市〞之特色、人文、山水、風俗•••• (以不妨害社會善良風俗為主)
主辦單位 嬡美攝影禮服公司。
協辦單位 台灣柯達總公司、新竹縣攝影學會、新竹市攝影學會。
參  賽  者 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賽。
截止日期 20031031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作品連同報名表逕寄或送至嬡美新店~新竹縣竹北市中正東路287號。
評審辦法 2003118日下午由攝影名家及藝文人士共同參與,並採公開方式進行
(地點:新竹縣文化中心)評審。
得獎公告 2003118日將公佈於嬡美攝影禮服公司,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獎項如下 金翼獎(1):獎金10,000元,獎狀乙張,(附獎)柯達軟片10支。
銀翼獎(1):獎金5000元,獎狀乙張,(附獎)柯達軟片10支。
銅翼獎(1):獎金3000元,獎狀乙張,(附獎)柯達軟片10支。
優等獎(10):獎金2000元,獎狀乙張,(附獎)柯達軟片10支。
佳作(20):獎金1000元,獎狀乙張,(附獎)柯達軟片10(附獎:需使用柯達軟片)
參賽附則
1. 作品需為12x18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相片限嬡美本店沖洗並加蓋店章,不得裝裱、數位合成、底片疊印、格放、拷貝、劃線,留邊及人工加色。
2. 每張參賽作品背面浮貼簡章印製之表格,各欄應詳實填寫,並不得做任何註記,否則不予評審。
3.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
4. 金、銀、銅翼獎不得重複得獎,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5. 得獎作品應交付底片審核(底片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6. 得獎者須填寫作品版權同意書,同意主辦單位無限次數使用或用於公益用途,不另給酬。
7. 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件。
8.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或展出,經查証屬實一律取消資格。
9. 比賽期間9月至1031日止參賽作品12x18吋優惠價120元不得用點數兌換。
10. 參賽作品一律於比賽期間至本店加洗並加蓋店章始生效。
11.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

嬡  美  盃  第  六  屆  攝  影  比  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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