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之美攝影比賽簡章 |
一、主 旨: | 為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提昇攝影文化藝術,拓展域鄉經濟,讓人發現南化鄉之美,特舉辦此項攝影比賽,敬請踴躍參加。 |
二、主辦單位: | 南化鄉公所 |
三、承辦單位: | 台南縣攝影學會 |
四、活動日期: | 即日至七月十日 |
五、主 題: | 以南化鄉境內人文、景觀為主題 |
六、作品規格: | 一律放大5"x7"照片,不得格放、疊片、拷貝、電腦合成、連作不收 |
七、收件日期: | 七月十一日到達為止 寄件信封請註明(南化之美攝影比賽作品) |
八、收件地點: | 台南縣南化鄉南化村230號 (南化鄉公所)06-5771513 楊漢瑞收 |
九、評審日期: | 七月十四日 下午二時整 |
十、評審地點: | 南化鄉公所三樓會議室 |
十一、評 審: | 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共同評審 |
十二、獎 勵: | 1.金牌獎一名獨得獎牌一面、獎金五千元及當季水果一大簍 |
2.銀牌獎二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三千元及當季水果一大簍 | |
3.銅牌獎三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二千元及當季水果一大簍 | |
4.優選十名各得獎狀一張、底片10捲 | |
5、佳作三十名各得獎狀一張、底片5捲 | |
十三、頒 獎: | 七月二十七日 |
十四、展 覽: | 得獎作品放大配合水果采風節公開展覽 |
十五、附 則: | |
1. | 得獎作品須在通知期限內繳交底片,驗明為原作底片後得以領獎。 |
2. | 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審之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3.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權力不另給酬勞。 |
4.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
5. | 凡參加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不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以解釋之。 |
南化之美攝影比賽參加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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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題 名 | |
攝影地點 | |
地 址 | |
電 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