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鯨之美」攝影比賽報名簡章


一、主  旨: 為提倡海洋文化,增加民眾親近海洋之機會,並且推展賞鯨旅遊活動,進而喚起國人對鯨豚之瞭解,特舉辨「賞鯨之美」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中華鯨豚協會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四、參加對象: 居住台灣之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92年9月30日止 (以收到之日為準)。
六、題  材: 限賞鯨季期間(即日起至收件截止日前),與賞鯨相關之自然景觀、鯨豚生態、漁村風貌及賞鯨活動等各項活動。
七、作品規格: 沖放8X10吋光面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凡決審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賽表(如附),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八、收件地點: 100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大動物系周蓮香研究室—中華鯨豚協會收
TEL:(02)23661331轉22(黃文姍)
請參賽者將參賽作品(8x10之照片)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請註明「參加 "賞鯨之美"攝影比賽」。
九、評  審: 邀請國內鯨豚生態保育專業人員、專業攝影人員及攝影界評審等數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絕對公正、公平之評審,選出表現優異之得獎作品。
十、獎  勵: 錄取  第一名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五千元整、獎狀乙面。
錄取  第二名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獎狀乙面。
錄取  第三名2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獎狀乙面。
錄取  優勝獎5名、獎金新台幣壹仟五百元整、鯨豚攝影集一本、獎狀乙面。
錄取  佳作獎5名、獎金新台幣伍佰元整、鯨豚攝影集一本、獎狀乙面。
錄取  優選獎6名,鯨豚攝影集一本、獎狀一面。
十一、參賽規範:
1. 參賽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2. 獲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網路發表、專輯、海報等文宣印製,均不另給酬,並得授權第三人做非營利性使用;惟 作者得以其原著作物之複製品自由使用,不受本協會約束。未得獎作品,參賽者限評審後30日內取回,未取回者視為放棄,使用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自由處理使用之,不得異議。
3. 未獲獎作品,如須郵退,請備回郵掛號信封,並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未付郵資者一律不退件。
4. 每人限得一個獎,得獎獎金總額超過新台幣肆仟元者依法扣繳所得稅。
5. 參賽作品,限賞鯨相關之景觀、生態、人文等各項活動,如經查覺與賞鯨活動無關之作品,即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遞補,並追繳獎金、獎狀。
6. 曾得獎或公開過作品不得參賽,若經查屬實,獎項將依規定追回,且缺額將不遞補。
7. 凡應徵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則之一切規定,如有未儘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賞鯨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可複製)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攝影日期 攝影地點
主  題
作品涵意 (請用3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作品之內容、象徵意義等內涵)
電  話 (宅)                          (公)                            (行動)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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