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2003年端午節龍舟競賽攝影 比賽簡章 |
一、主 旨: | 為配合2003年本市端午節龍舟競賽,以攝影藝術來發揚中國傳統民俗風情、推動文化建設,砌磋影藝,期能為2003年本市端午節龍舟競賽各項活動盛況、民俗藝術,留下珍貴鏡頭及美麗畫面,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
二、主辦單位: | 台南市政府 |
三、協辦單位: | 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 |
四、承辦單位: | 台南市攝影學會 |
五、贊助單位: | 恆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士軟片相機 |
六、參加資格: |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
七、攝影題材: | 以2003年台南市端午節龍舟競賽之各項活動皆可。 |
1.龍舟點睛: | 92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八時卅分。 地點: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 |
2.祭 江: | 92年6月3日(星期二)上午八峙卅分。 地點:運河河景飯店前河段 |
3.開 幕: | 92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六峙。 地點:運河河景飯店前河段 |
4.比賽時段: |
92年6月3日~4日下午至晚上十時以前。 地點:運河河景飯店前河段 |
5.決賽閉幕: | 92年6月4日(星期三)下午九時。 地點:運河河景飯店前河段 |
八、作品規格: | 一律以富士軟片、相紙,放大五X七吋之彩色照片,連作限四張以內不得格放、電腦合成,並於背面註明姓名、住址、電話、題名。 |
九、參加張數: | 不限。 |
十、獎勵辦法: | 金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精美獎狀乙只。 |
銀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精美獎狀乙只。 | |
銅牌獎乙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精美獎狀乙只。 | |
優選獎10名,各頒富士135彩色負片10卷,精美獎狀乙只。 | |
佳作獎若干名,各頒富士135彩色負片5卷,精美獎狀乙只。 | |
十一、收件截止日 | 期:92年6月30日前寄達為準。 |
十二、收件地點: | 台南市攝影學會(701)台南市東門路二段364號 TEL:06-3363778 |
十三、評審日期: | 92年7月5日(星期六)晚上8點。 |
十四、評審地點: | 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會議室(台南市安平區國聖路33號)歡迎參觀。 |
十五、頒獎、時間 | 、地點另訂,再個別通知得獎人。 |
十六、注意事項: | |
1. |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
2. |
參賽之作品須未曾公開刊登發表,違者遭受檢舉則取消其得獎資格。 |
3. |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乙獎。 |
4.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之權利,不另酬謝。 |
5. | 未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於必要時可擇優錄取,並以佳作獎品及獎狀鼓勵之。 |
6. | 佳作以上之作品須依規定交付原稿底片(不得交付翻拍之底片),經審核無誤後方給獎,若無法交付原稿底片或拷貝者,則予取消獲獎資格,遺缺不予遞補。 |
7. |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
8. | 參賽作品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3年台南市端午節龍舟競賽攝影比賽」。 |
9. | 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
10.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11.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