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 -- きみ |
"き--み--" (ki--mi--) 是我們家的小狗。
年輕的時候,有一天放學回家,一進門看見一隻白色可愛的小狗關在母親經常養雞的籠子裡,小小的,一看到我尾巴搖呀搖的,非常可愛。
母親說:[傍晚在菜園裡整理菜圃,忽然間這隻小狗不知從什麼地方跑了過來,趕也趕不走,只好把牠抓了回來,明天問問看有誰家的小狗遺失了,再送回去。]
那天晚上,我們把小狗放出來,讓牠在客廳跑一跑,玩樂一下。 弟弟說:[乾脆我們把牠抓起來養,不要告訴別人說我們撿到一隻小狗就好了。] 妹妹也說:[看牠這麼可愛,真捨不得送還人家,還有要是別人看到這麼可愛的小狗,如果不是他們的卻說是他們遺失的,我們也不知道。]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討論如何把這隻小狗留下來,但是母親卻說絕對不行,除非這隻小狗真的找不到原來的主人,我們才可以養。
後來,母親訂出了領回這隻小狗的規則;
[首先讓失主在籠子前檢視小狗三分鐘,然後將小狗放在距離失主五公尺的地方,只要失主在三分鐘之內,連叫三次小狗的名字(原來失主取的名字),而且三次中有二次小狗即刻跑到失主處,即認定此人為這隻小狗的主人。]
規則訂出後,住家附近有遺失小狗的鄰居都來查尋,其中不乏一、二位失主認為這隻小狗好像是他們遺失的,但經測試後都無法通過母親訂的規則。
就這樣子,這隻小狗也在我們家過了十幾天,也帶來了我們家幾許歡樂氣氛。
而後的某星期天早晨,家裡又來了兩位說是遺失小狗的客人,母親告訴他們認領的規則後,就帶客人到後院看小狗 。
當他們看到小狗後幾乎同聲說:[對了,這是我們家的小狗,謝謝你們幫我們收養。]
母親說:[好,那我們開始來檢測。],母親要我們躲在房裡不可出來 ,以免影響小狗的行動。
終於,後院裡傳來了:[Mary! Mary!]的呼叫聲,我們從窗子裡看見小狗慢慢的走了過去,並在客人的腳下聞了幾下,而客人也伸出手在牠頭上摸了幾下。 我們愣住了,十幾天歡樂的日子,今天小狗要離開我們了。
[Mary! Mary! ... ...]
第二次的呼叫聲,我們緊張的往外看,這時我們竟然看到小狗一直往後退,而客人也加緊的呼叫,最後,小狗竟然跑回到牠的小狗窩。
[奇怪? 這明明是Mary?]。
母親把小狗抓了出來,要失主再試一次。
而失主也再次的呼叫:[Mary! Mary! ... ...]
第三次,小狗照樣跑回牠的狗窩,客人忍不住跑了過去想伸手拍拍她的頭,不料說時遲那時快,可愛的小狗竟然張開小口猛咬了客人的手,而兩位客人也嚇到了。
這時母親說話了:[這也許不是你們家的小狗]。
客人終於回去了,臨走前說: [也許 "Mary" 和你們有緣,那我們也不帶回去了], [希望你們以後能好好的愛護牠]。
從此以後,這隻小狗成了我們家的一份子,而母親也正式把牠取名為: [ き--み-- ] (取日本話 "君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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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き--み--] 活了約十七年,死的時候,我與弟弟用木板釘個箱子把牠葬在桃園郊區的公墓裡,裡邊放著牠最愛玩的棒球以及幾盒牠愛吃的小餅乾,還有----加上一封我們全家人無限思念的感謝函。
-- -- 這是廿多年前的事了。-- --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