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光掠影與生命的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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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派 (lmpressionism,1860-1900) 對色光進行的描繪,係建構在眼前所觀察到的真實;立體主義 (Cubism,乃1907-1925) 則對物象先予以分解,再行組合,例如在固定不變的場景裡,使面對不同方向移動的同一個人的臉,描繪在同一個平面上,也就是顯現人們眼睛所觀看不到的另一個真實;至於攝影,它係同時具有「紀實」與「虛構」的雙重本質,因此,我們眼睛所看到的影像,是真實的「再現」嗎?

   

    人的一生中起起伏伏,外表所流露出來的「快樂、痛苦、悲歡、離合……」等的情感,只有存在於自然之中,並不存在於真實。自然與真實,雖不可將其絕對的分離,但真實的卻又絕對不是自然的。關於影像的真實,除了客觀的、自然的新聞紀實外 (註一),主觀的或安排的影像,卻常有超越「真相」,顯露「虛構的真實」、「變形的真實」以及「抽象的真實」等的迷化效果。美國攝影名家尤金.史密斯 (Eugene Smith,1918-1978) 曾經這樣寫道:「我常被兩股不同的力量左右拉扯,一股是一位『事實的記錄者和詮釋者』的富有良知的新聞工作者的態度,一股是一位創造性藝術家經常所處的和『逐一事實 (literal facts)』的詩質爭執狀態」(註二),即給了「真實」與「自然」的一個最好的答案。

   

    早晨,在陽光愉悅的對唱聲中醒來,細細品嚐咖啡杯裡頭的醇厚香味;車子,搖搖擺擺的駛出了門,上了馬路;無聊的車廂裡頭傳來點音符的感動,心情也就莫名奇妙的high了起來。我想,攝影就像每天喝咖啡、開車子、聽音樂,以及所有的藝術修行一樣,需要不間斷的、持續性的修行。

   

    從純攝影 (pure photography) 的觀點,關注生活周遭的對象,如拍攝原住民的小朋友,或是抽離視覺真實性的「攝影式的構成」,去捕捉城市、鄉野的光影結構,都足我目前內心轉折的最愛。影像創作時,無礙於世俗觀念的感受,以及人世間任何膚淺的評論;影像的爆發力與即興魅力,就是如此的吸引人,因此,「熱情可冷卻,如旁觀;冰涼可發燒,如介入。無論冷與熱,影像就是影像」。當我不小心的接觸到攝影後就無法自拔了!從此陷入了「攝影是修行與生命自覺」的深淵中……

        

王傳信

2008年謹識於台北市

 

(註一)

這是新聞攝影常常被質疑的部份,。因為同一個場景的同一個畫面,卻因為媒體的不同立場與需求,而有不同的文義詮釋,因此產生了各種不同面向的一堆真實。

(註二)

摘自《論攝影》(on photography)148-149頁,蘇珊.宋坦(Susan Sotag) 著,黃翰荻譯,唐山出版仕發行,199710月出版。

  以上文字轉載於紀實與虛構,生活與藝術攝影及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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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刊登於聯藝攝影 99【回首頁】 回攝影漫談